济南一公职人员酒驾被查 追悔莫及当场自抽耳光

2015-08-06 17:53:00来源:大众网作者:贺辉

  

高某痛哭着疯狂自抽耳光。

    大众网济南8月6日讯(记者 贺辉)日前,济南一公职人员高某在酒后开车,被历下交警查处。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后,高某竟然悔恨的疯狂的抽自己耳光并嚎啕大哭:“就50米…侥幸心理啊!”

  “驾驶证、身份证都没带,车是朋友的,朋友喝多了我喝的少,我开车把他送回家。”7月30日21:18左右,济南历下交警在荆山东路查处酒驾时,高某很实在的承认酒驾了。然而,当交警要对高某做酒精呼吸检测时,他却光鼓腮帮子不吹气,民警便将其带上警车回警队处理。半路上,高某主动从民警手中拿过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26mg/100ml,涉嫌酒驾。

  “其实我也是政府部门的……哎呀,我从来不犯这种错!”高某意识到了自己酒驾的严重性,说了没几句话竟突然疯狂的抽自己耳光,并嚎啕大哭:“离家也就50米…侥幸心理啊!”。高某哭着说,这酒驾记录让他今生都删不掉。

  原来,当晚高某和几个朋友聚会,他喝的最少,出于兄弟情义主动提出把几个喝多的朋友送回家。偏偏就是在这种“侥幸”、“仗义”的心理下,高某刚一上路就被查处了。除面临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外,高某还面临单位的行政处分。

  背景资料:酒驾的附加代价

  国家干部、公务员酒后驾驶,将面临行政记过、警告等处分;醉驾触犯刑法,将被开除公职、党籍(部分省份对公职人员酒驾的,直接开除公职、党籍。);

  涉嫌醉驾,将因触犯刑法提供不出“无犯罪记录证明”,而无法办理移民签证或留学签证。目前,绝大部分国家都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因醉驾被判刑而被用人单位辞退,将无法获得经济补偿;参军、考军校、警校、从事安保、航空等工作,也会因有犯罪记录而受到限制。

  营运车辆司机醉驾,将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驾驶。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孙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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