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学校门口有人抢孩子?虚惊一场!揭秘这些谣言从哪来

2015-06-18 14:51:00来源:大众网综合作者:

  17日上午10点,一条“青岛新世纪学校门口有一名女子抢孩子”的消息引发市民的关注。当天下午,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抢孩子”女子患有精神疾病,搭讪小学生是要为其“补课”,无抢孩子目的。目前,警方已联系女子家人将其接回原籍入院治疗。

  17日,微博上一条关于抢孩子的消息引起了市民的关注。消息称,“6月17日早,新世纪小学门口,一位女家长让女儿下车向校门走,自己找位置停车。一个陌生女人走过去拢着女孩向路边走,一个男人也走过来协助。女家长在车上觉得事情不对,扔下车跑过去抓住了孩子的手,并逮住了女人。女人招呼同伙快跑,一群男人各自逃窜。女家长已报警,警察带走了女人。听别人议论,此人去年在福林小学附近出现过。”

  17日下午,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通过官方微博@平安市南发布消息:6月17日上午7时许,接市民报警,称某小学门前有一女子“抢孩子”。警方随即出警将其带回派出所调查。经查,该女子杨某系潍坊人,曾在当地精神病院治疗,其搭讪小学生是要为其“补课”,无抢孩子目的。目前警方已联系家人将(女子)接回原籍入院治疗。

  微博寻人、网络打拐原本是一种公益力量,网友们也乐意接力转发任何一条寻人的信息,但不知从几何时,“丢孩子”“抢孩子”的不实信息频现,网友们的爱心遭到了戏弄,还背负着“传谣”的风险。为何这样的消息会突然集中出现呢?

  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鞍山路派出所“康龙温心工作室”民警康龙分析认为,从社会心理学上来讲,在社交平台上,人们的情绪会互相传染。“像去年一段时间就集中出现过一些孩子跳楼、自杀的消息,这样的消息如果传播过多,会在青少年中间蔓延,是有潜在危害的,发布这些消息的人很多别有用心,有些人可能就是为了制造混乱,来使自己的内心获得满足。”康龙提醒,人们在看到类似消息时,不必急着去转发,“现在官方对这类消息的关注力度很大,一旦出现就会有官方介入调查,如果市民有心要转发,在转发的时候@一下官方的微博或者微信公众号,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消息,比在朋友圈随意转发会有效得多。”

  [事件] 朋友圈频频“抢孩子”

  小编梳理了一下近日来在朋友圈里流传的一些谣言。

  假!商场里孩子被硬抢?警方辟谣无类似报警

  几天前,一条“抢孩子”的信息在微信朋友圈被疯狂转发:“青岛金街和永旺各被抢走一儿童,都是妈妈被推倒硬抢的,永旺处被抢儿童被救下,全部以贩卖器官为主,已经得到熟悉警察证实。不仅如此,有人还在微信群里说沙子口也发生了丢孩子的事实,人贩子太猖狂了。”

  15日,青岛公安官方微信“青岛公安”辟谣称,截止到目前,警方没有接到一起相关类似的案件报案登记,青岛警方也从未接到过此类的报警信息,也请市民不要轻易相信谣言。

  假!网传栈桥有人拐孩子 警方调查两人系祖孙

  6月16日,一条孩子疑似被拐的消息在微博疯狂转发:“16日,青岛栈桥上有一位小朋友在炎热嘈杂的环境下一直处于睡眠状态,疑似是被拐后喂了药物。沉睡的孩子和抱着孩子的妇女看上去一点不搭边!奶瓶已经脏得看不到瓶子里是什么。期间,抱着孩子的女人还一直用扇子捂着孩子的脸,不让别人看到。这个女的说孩子1岁9个月,不会说话。动一下你的手复制粘贴,或许能帮助孩子找到父母。”

  17日,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通过官微@平安市南辟谣称,根据群众举报及时出警,将俩人带至派出所。经调查,网传拐卖消息不实。经联系当地核查,二人系祖孙关系,来自甘肃,同来的还有孩子的爷爷,三人于6月初离家来青。

  假!发图称目睹孩子被抢 实为有人发生冲突

  15日,不少北京网友的微信朋友圈被一条消息刷屏:“今天下午去宜家现场目睹了一场抢孩子的事件。”消息还配有一张图片。从图片中可以看到,有很多顾客正在商场内排队,但无明显抢孩子的画面。消息发布后,立刻引来了不少人的关注,这则消息在不少“妈妈群”里疯传,一些微博网友也在微博中发布此消息提醒市民。

  消息一出,商场公关部负责人随即出面辟谣称,一名家居产品送货及安装非法运营者带孩子至商场招揽生意,与保安发生冲突,引起误解,并非“抢孩子”。

  [调查]

   为“求关注”频发谣言

  朋友圈里那些谣言都是哪里来的?为什么一些公众号如此热衷于发布抢孩子这样耸人听闻的消息呢?一位拥有40万粉丝账号的微信运营人士吕先生表示:“其中一个可能就是为了求关注,挣点击量、转载量。”吕先生表示,发布这样虚假消息的很多都是营销类的公共账号,通过发布这种吸引眼球的消息,来吸引更多的粉丝。

  他介绍,当微信粉丝积攒到一定数量的时候,就会吸引到公关公司的注意。公关公司手上会有一份微信资源列表,将这个表格送给需要投放广告的商家,商家从中选择粉丝多的公共账号投放广告。“市场行情一般是1万个粉丝500元。”吕先生说,如果是一个有50万粉丝的账号,投一次广告就需要支付给这个账号的管理者2.5万元广告费。而这类广告多半是面膜、减肥、养生、内衣类的,其中不少涉嫌虚假广告。

  据记者了解,很多拥有几十万粉丝的大公共账号管理者手中都有不止一个账号,甚至是十几个账号。他们会通过大账号带动小账号吸引粉丝,对他们而言,从一个没有粉丝的账号发展到有十几万粉丝的账号,周期只需要两三个月。这一期间,他们会雇佣专门的人批量复制,在账号中发布一些耸人听闻的虚假广告来赚取粉丝量。“整个过程就是一个恶性循环,都是利益驱使的结果。”吕先生感慨地说。

     [实例]

    谣言一般都长这样: 

  “今天金街和永旺各被抢走一儿童,妈妈被推倒硬抢的,永旺处被抢儿童被救下,全部以器官贩卖为主,已得到熟悉警察证实,最近确实有一帮人在本市做此违法勾当,提醒不要妈妈一人带孩子出行,防范年龄3-9岁儿童。最近太猖狂了……”

   都是这样的:

    

   [说法]

   心理学专家:“好心”常帮倒忙

  “对于这样的消息,作为家长的我就是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看见了就转给其他家长,也算相互提个醒。”张女士告诉记者,她转发这样的信息也是出于好心,“万一是真的呢?就算是假的,转发也当是提醒了”。

  记者采访发现,也有不少网友保持冷静的态度不转发。“不知道这个事情是真是假,那我就不转发,不然搞得朋友圈里都是这样的假消息,也挺招人烦的。”市民陈先生表示。

  在抢孩子这样的假消息面前,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的“张女士”?青岛大学心理学学院院长陶明达告诉记者,家长们有这样的心理反应也比较正常。很多时候,家长们没有办法考究这件事情的真实性,抱着怀疑的态度选择转发,尤其是这件事情可能关系到自己孩子的安全时,更是激起了家长的防御心理,这种焦虑紧张的心态要做一定的自我调适,这时多半潜意识里就会通过转发的方式来排解。

  陶明达指出,家长们大可不必像惊弓之鸟一般,从总体的社会环境来说,抢孩子这样的事还是小概率事情,如果对这样的假消息过分放大,对孩子本身也有一定的影响。家长可能会时刻提醒孩子要呆在自己的身边,这无形中对孩子也是一种压力,不利于孩子成长。

  [须知]传播虚假信息可追刑责

  记者了解到,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都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和上网消费者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含有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或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这些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发证机关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通知企业登记机关;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备案机关责令暂时关闭网站直至关闭网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

  发帖造谣“抢孩子” 山西一男子被拘留10天

  为吸引眼球,山西一男子竟在网络上散布所谓“抢孩子”谣言。今日,记者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网上发帖为吸引眼球的赵某某,已被警方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6月9日上午,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一署名为“汾襄河畔”的网民,于6月8日21时57分,在临汾365论坛上,发表了题为“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的帖文。该帖发出后,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帖,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帖询问。同时,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表示担忧。襄汾县公安局接报后,立即开展实地核查。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抢孩子”的报案与报警。由此认定网上这一帖文系谣言。

  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经查,赵某某,男,36岁,临汾市人。到案后,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并说出其发此帖的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经批评教育,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帖造谣行为的违法性,主动写下保证书,承认自己的错误。

  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襄汾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我省警方提示,公民上网,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恶意造谣、不轻信传言,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规范网上行为,既是网上公民应有的责任,也是应尽的义务。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大众网综合齐鲁晚报、青岛早报、山西晚报系列稿件报道)

初审编辑:张艳

责任编辑: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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