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商局特别提示各类市场主体公示年报
广大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朋友:
去年10月1日实施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工商年检改为网上年报,全省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逾期不公示年报信息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全社会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工商业户,将形成不良的信用记录,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被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现在离年报截止时间不多了,特别提示广大业户尽早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http://www.sdxy.gov.cn/),办理2013、2014年的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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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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