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截图
3月30日,一则“3岁女孩上午在锦绣花园小区附近被拐”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和微博广为流传。不少市民询问这次是真的吗?记者从网上搜索发现,从3月28日到3月30日,该消息已出现在福州、沈阳、贵阳等多地的贴吧,甚至山西壶关、辽宁昌图、湖南岳阳等小城市的贴吧也都集中出现了。
消息到底是谁发的?是真的吗?若不是真的,发该消息的目的是什么?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
老内容新发布:继“张静杰全国找孩子”后 “宁继春”也开始了
根据市民转来的这则“寻人启事”,被拐女孩3岁多,走失地点为锦绣花园小区,从监控上看是被40多岁的男人抱走的。
记者对比发现,与此前类似信息相比,内容基本相同,甚至连语句都是一致的,比如都没有写清孩子的体貌特征,比如身高、面部特征、口音等,只是含糊地说“3岁小孩”。不同的是两个方面:一是走失地点变了。以前是沃尔玛、万达广场、家乐福等全国各个城市都会出现的大商场,或者是怡馨家园、世纪花园等多个城市都会出现的大众化小区名称;二是联系人以及手机号变了。以前出现过“郑春荣13969597919”、“张静杰13759695559”,这次则是“宁继春13940292999”。此外,这次更吸引人的是,“有线索酬金10万元。”
根据此前的媒体报道,“郑春荣”、“张静杰”都被证明是假信息,甚至还有人怀疑是吸费电话。
那 么 ,这 次 的“ 宁 继 春13940292999”呢?
寻找“宁继春”:手机一直转“语音提示” 市民担心是吸费电话
记者从网上搜索发现,济南确有锦绣花园小区,地图显示小区在章丘,位于铁道北路上。
3月30日、31日,记者连续两天拨打联系人宁继春的电话,电话提示为:“您好!您拨打的客户已将手机转移到中国移动来电提醒系统,稍后我们将把您的电话号码发送给对方。本次通话免费。谢谢使用,请挂机。”拨打该电话时,显示为辽宁沈阳的移动号码。
网上显示,该手机号被499个手机卫士用户标记为“辽宁省凤城市香元日用品厂”。进一步搜索该厂的网页信息,发现与该手机号码同时显示的,还有一个固定电话号码,区号为0415,应属辽宁丹东。
3月30日18:00多,记者拨打该固话,一东北口音的女子先问:“怎么了?”记者询问手机号是否是她的,对方说“不知道”。记者再进一步询问丢失女孩的事,对方先说“不知道”,后来又反问道:“你是不是骗子?”随后挂断电话。3月31日上午,记者再次拨打该固话,电话那边的女子显得非常生气,大喊:“不知道。你是骗子!”
曾转发该信息的一位济南市民担心,手机一直没人接,但有语音提示,会不会是传说中的吸费电话?但记者用手机拨打该移动号码,在语音提示期间,一直显示的是“正在呼叫”,并没有计时。对此,移动客服方面称,一般没有计时,应该不是收费的。此外,客服也证实这个语言提示的内容,并非山东地区的来电提醒。对话信息源“现声”:证实手机号是他的但自称“是帮朋友发的”
不是骗话费,难道是恶作剧?事情突然有了转机。
3月31日17:00,记者再次拨打了那个固定电话,一名东北口音的男子接听了。他承认,寻人启事中的手机号确实是自己的。
记者:是您丢了孩子吗?
男子:没结婚哪儿来的孩子?
此时,电话那头传来一女子哈哈大笑的声音,“不会帮朋友在网上发吗?”该男子随后称,寻人启事是帮朋友发的,是发生在朋友身上的事。
记者:孩子找到了吗?
男子:基本找到了吧。这段时间没有信了,应该是找到了。我手机没开机,这段时间没用。
记者:孩子在哪儿走失的?
男子:那我就没问了。就是朋友之间的事,让帮忙发一下,怕联系不到,谁发就留谁的电话。
记者:什么时候的事?
男子:现在这种事太多了嘛。什么时候的事呢?我知道的时候已经是好几天的事了,发完以后没注意。
记者:能否联系朋友核实一下,是否已找到女儿?
男子:朋友之间帮着发一下,还整那么多?现在天天老有这种电话打来,电话都不敢开了。再这么下去,我都准备报警了。
记者:一天会接到多少类似电话?
男子:不一定。有时候后半夜都打来。后半夜开了机,还有人打,外地的号打来问有没有找到孩子。相关新闻
“宁继春”到底是谁?
该男子称,宁继春是朋友的名字,孩子是在辽宁沈阳丢失的。
但记者在网上搜索到“辽宁省凤城市香元日用品厂”的网页上,在联系方式一栏,惊讶地发现这一行字:“联系人:宁继春先生(销售部经理),联系电话:86-041586XXXX8(注:此前拨打的固 话 ), 移 动 电 话 :13940292999。”
与此同时,3月30日,沈阳晚报、沈阳网发出题为《朋友圈疯传“3岁女孩被拐”消息不实别再转了》一文,称“您上当了,这个‘宁继春’在全国各地四处‘丢孩子’!”其中提到,沈阳确实有锦绣花园小区,就位于大东区北海街与珠林路交会处。记者与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北海派出所取得联系,对方表示没有接到类似报警。
若散布虚假消息,发布者是否应受惩罚?山东国曜律师事务所宋增宝律师认为,尚不能构成刑事犯罪,但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网络散布虚假信息,如果存在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或者侵害了他人利益,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信息中没有明确的指向性,公安机关可以对发布者实施行政处罚,如警告、罚款等。”宋增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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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信息为何总拿孩子当工具?
记者注意到,近几年来,许多关于孩子丢失和被偷的消息都在微信朋友圈里广为转发。比如,“延安市被偷了8个孩子,延川也丢了两个孩子,有一个陌生人刚把孩子迷晕,幸好被及时发现,偷孩子的两个人被抓了起来,现关在红卫派出所。据他们交代,这一次他们这个团伙派河南200多人,专偷7岁以上的孩子,可能要人体器官,比如肾脏什么的。”此类信息经过核实,多为不实。
山东泉舜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卫国认为,频频以孩子为工具来传播,因为孩子是最弱势的群体之一,最容易引起人类内心的同情。其实不光是孩子,梳理一下近年来的网络骗局不难发现,多是以病患、残疾、妇女、孤寡老人等为主题,利用人的善良,获取这样那样的受益。
他分析,出现种种虚假信息,主要应与两方面有关:一是网络时代有人会更多地寻求虚拟关注,达到内心的满足,比如通过这种方式,提高自己或相关团体、单位的知名度等;二是利益,比如通过引诱大家回拨电话,从而收取高额话费。对于这一种,除非明确告知,否则发生类似话费市民可投诉。
初审编辑:张艳
责任编辑:张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