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不动产“第一证”青岛颁出

2015-03-03 06:45:00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杨学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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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上午,领到“山东第一证”的青岛市民徐建军展示自己的不动产权证书。打开徐建军的不动产权证,记者看到,首页不再采用“青岛市人民政府”章,而是盖“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不动产登记专章”,还增加了防伪标志和二维码。

山东不动产“第一证”青岛颁出

作为全国15个统一登记窗口建设联系点之一,青岛年内全面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

  □记者 杨学莹 报道  3月2日上午,领到“山东第一证”的青岛市民徐建军展示自己的不动产权证书。

  □记者 杨学莹 报道
  本报青岛3月2日讯 今天9:21,青岛市民徐建军从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手中接过编号为D37000000001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这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3月1日实施以来,我省颁出的第一张不动产权证。
  徐建军在市南区鲁商首府小区新买了商品房,今天是这套房首次登记。“领到全省第一证,非常激动,心里也更踏实了。不动产登记对落实物权法,对老百姓依法确权、维权是件大好事!”抱着大红证书,徐建军说。据悉,今天共有6位市民成为特别的“第一批”。
  打开徐建军的不动产权证,记者看到,首页不再采用“青岛市人民政府”章,而是盖“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不动产登记专章”,还增加了防伪标志和二维码。内页填写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等信息。延续了青岛市本级“房地合一”的做法,徐建军的“第一证”同时载明了房、地两项权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在附图页上,还打印有宗地图和房产分户图。
  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发证主体变化,不动产权证比原来的房地产权证内容更广泛,在原来房屋和土地产权基础上,也可做海域、林地、农地等登记,附图也会将宗地、宗海以及附属建筑物加上,使市民的不动产登记、流转更方便。新证还设有不动产单元号,这个唯一编号就像身份证号一样,将贯穿不动产登记所有信息,方便查询和使用。
  当天一早,由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更名而来的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也揭开面纱。记者8:30进入登记中心时,大厅等候区坐得满满当当,70多个窗口涵盖了档案查询、存量房网签等“一条龙”服务。
  青岛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付荣云告诉记者,青岛是全国15个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建设联系点之一,本次启动不动产登记证书的是青岛市本级的市南、市北、李沧三区,年内其他区市在完成职责和机构整合,进行业务流程再造等准备后,将全面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颁证,各种不动产登记在统一窗口办理,使用新的不动产权证。当然,老证若不交易、不变更权属,也无须更换,将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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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张艳

责任编辑: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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