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3月1日颁新不动产权证 现有产权证仍有效

2015-02-27 06:56:00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杨学莹 陈晓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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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内三区将从3月1日起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这是我省唯一在全国首批颁证的城市。其他市县暂按原机构原办法发证,原证书继续有效。

  □记 者 杨学莹 陈晓婉

  通讯员 滕红光 报道

  本报济南2月26日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3月1日起实施。今天,国土资源部公布了不动产登记簿证样本,吊足了百姓胃口。我省进展如何?在省国土资源厅今天举办的媒体见面会上,记者了解到,青岛市内三区将从3月1日起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这是我省唯一在全国首批颁证的城市。其他市县暂按原机构原办法发证,原证书继续有效。

  “选择这个范围,是因为青岛市本级原来就实行权属登记‘房地合一’。”青岛国土资源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而按照2月9日青岛市编委印发的文件,该局权籍处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更名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管理处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其他市县的编办尚未发文,机构人员尚未整合,但都在积极筹备。这些市县暂按原机构原办法发证。包括青岛在内,现有产权证书继续有效,只在权属变更时换发新证。

  不动产登记的核心是房屋和土地。市民最关心的是,能否都像青岛一样“房地合一”,一本证书同时载明房、地两项权属信息,确立两项产权?“我家的房子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虽说不影响买卖抵押,总觉得‘有鞋帮没鞋底’,不踏实。”济南市民赵女士告诉记者。“实践中这样的官司不少:房产证是张三的,但土地证却是李四的,法院都没法执行。”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主任周长鹏律师说。

  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管理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房地合一无疑是方向,但还不能立马实现。虽然新证可以将房和地填写在一起,但不必然加载土地信息,开发商得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才行。原有房产证在房屋权属变更时换发新证,也是这样。对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只能暂时先把房屋注明在新证中。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可能一蹴而就,还需要长期摸索。

  不仅是房和地有“鞋底鞋帮”关系。“一块土地往往叠加好几种产权。国土部门看是承包地,发土地证;林业部门一看种着树,发林地证。以后,林和地在一个证上就行了。权利交叉、冲突的情况会有效避免。”该负责人说。

  统一登记后,百姓一个窗口办证,少跑腿,还可能少花钱。《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机构能够通过实时互通共享取得的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该负责人透露,国土资源部对统一登记正在制定收费标准。

  对百姓关心的“全国联网”,该负责人透露,“国土资源部正在组织开发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基础信息平台,年内有望上线。国家就可以实时动态地掌握全国的不动产登记信息。但后台管理非常严格,查询必须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和有关国家机关才可。”他透露,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山东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已纳入我省2015年二类立法计划。

  统一登记也会带来新课题。交易和登记分开后,给交易真实性核查带来挑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去年10月15日在济南召开的全国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座谈会上谈到:“房产交易和登记原来都在一个系统,对有效真实合同的确认比较容易。分开后,如果没有权属管理部门核准的真实合同,这个合同在登记部门不予登记。我们要把工作重心放到去办证登记大厅领取房产证之前,那个合同的有效性的核查上来。”

  不动产登记催热三大话题

   

  从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等10类不动产权属纳入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也将正式启用。

  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是什么样子?2月26日,国土资源部公布了《不动产权证书》的样本(右图)。围绕这件事儿,一系列衍生的不动产登记话题再难回避。

  楼市会出现抛售吗?

  不会产生过大影响

  “不动产统一登记马上要实施了,你说,有多套房子的人会不会抛售?如果抛了,房价会不会因此而降下来呢?”30岁的郑州居民蒋如林已经结婚生子,目前仍租房居住,一直等着出手买房时机。 

  蒋如林的问题颇具代表性。尽管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初衷并非降房价,但不可否认其对房地产市场的客观影响。借助不动产统一登记,个人住房信息“家底”不清现状有望得到改变。

  目前,我国房地产行业进入存量调整阶段,区域分化明显,“去库存”将是2015年市场的主基调。

  尽管部分市场研究机构预计,随着不动产登记加速,大户型二手房供应将继续增加,可能会导致部分持有多套房业主挂牌增多,但对于整个房地产市场不会产生过大影响。

  部分受访专家认为,条例实施将使决策更为科学、精准,有利于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房地产税会落地吗?

  征收脚步日益临近

  针对房地产税山雨欲来的报道,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说,尽管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不动产税收的技术基础,但税收问题只能根据税法有关要求,依税收法定原则,由国家依法决定。

  作为不动产登记的热门衍生话题之一,不动产登记与房地产税征收间的关系在一轮轮激辩中愈加明朗。毋庸置疑,不动产登记是房地产税征收必要的技术条件,对房产征收保有环节的税总得先搞清楚每个人究竟有多少套房。同时,不动产登记的信息支撑,也将让房屋转让交易环节的契税、个税等征管得到加强。

  不动产登记靴子落地后,会有人出于房地产税渐行渐近原因,将拥有的多套房产出售,因为从已释放改革信号看,房地产税征收会保障居民基本住房诉求,主要锁定多余房产,房产越多保有环节的税负将越重。

  中国社科院副研究员陈飞说:“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实施,意味着房地产税征收脚步日益临近,对于商品房投机者将是很大打击,会逼迫部分空置房进入市场,可望有效降低已售住房空置率。”

  当然,房地产税征收的技术条件不仅包括详细了解每个人究竟拥有多少房产,还包括房地产的评估技术等。更为复杂的是税制设计,究竟什么算是居民基本住房诉求,按套征收还是按平方米征收更合理?……种种问题牵一发动全身,需要全面考量。

  专家认为,技术条件并非房地产税征收不可逾越的障碍,更重要的是让这一税种的征收有理有据。与我国增值税、营业税等绝大部分含在价格中的间接税相比,有明显直接税性质的房地产税如何“直接”从百姓口袋中拿钱,恐怕还与税收法定、预算透明等大主题改革紧密相连。

  小产权房“权”归何处?

  不可能予以登记

  针对不少城市居民(当然也有城郊农村居民)较关心的“小产权房”问题,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不动产登记是按物权法要求,依法保护不动产权利人权益的行动,不可能登记不合法的东西。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条文明确,世界上普遍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所以‘小产权房’不可能予以登记,更不可能通过合法登记‘漂白’。”

  可见,此次“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并没有给小产权房留下空间。

  但不可否认,小产权房是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一个绕不过去的问题。专家分析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以及农房宅基地的统一登记都将对小产权房问题形成倒逼作用,其解决方案也将随之列入议事日程。

  “不动产登记制度就是要对全国的不动产进行统一摸底、管理。小产权房也是客观存在的不动产,制度无法绕开,登不登记必须明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张东说,《条例》的实施使得这一问题更加迫切,应尽快出台相关实施细则予以解决。

  张东认为,小产权房问题的处理应以不动产统一登记为前提,与土地制度改革同步推进。城镇和农村的不动产实施统一登记和统一管理,为集体土地入市提供了前提。未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小产权房的土地成本优势不复存在,可根本上遏止小产权房,也有利于制定分类治理办法,统计和清理各地存量小产权房。

  (综合新华社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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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张艳

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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