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挂牌督办4起案件 通报部分问题突出企业

2015-01-06 11:16:00来源:大众网 作者:马俊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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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环保厅通报2014年第3次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对4起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

  大众网济南1月6日讯(记者 马俊骥)大众网记者今天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了解到,山东省环保厅通报2014年第3次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对4起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

  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了解到,2014年10月至11月,山东省环保厅组织开展了2014年第3次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检查活动,重点检查济南、淄博、东营、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8市落实《山东省2014年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情况,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外排废气超标、个别企业建设项目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个别企业事业单位小燃煤锅炉未彻底拆除等突出环境问题。

  另外,部分企业环境问题突出,有的出现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情况,如泰安新泰市蓝天建材有限公司擅自停运脱硫设施,烟气通过旁路排放;宁阳县金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擅自停运脱硫设施,砖窑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莱芜市泰山阳光冶金有限公司烧结脱硫装置正在建设,烟气未经脱硫装置直接排放。

  山东省环保厅对东营市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新汶顶峰热电有限公司、莱芜市西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滨州市邹平齐星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4起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责成相关市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组织整改责任单位制定和实施整改工作方案。

  挂牌督办案件基本情况及督办要求

  1.东营市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

  基本情况:该公司热电项目8#锅炉外排废气SO2浓度3232mg/m3,超标15.2倍,NOx浓度274 mg/m3,超标1.74倍;9#锅炉外排废气NOx浓度287mg/m3,超标1.87倍。

  督办要求:责成东营市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责令企业立即实施停产整改,限期建成脱硫脱硝设施,确保外排废气达标排放。限于2015年1月底以前完成整改任务。

  2.泰安市新汶顶峰热电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

  基本情况:该公司外排废气SO2浓度1037mg/m3,超标4.18倍。

  督办要求:责成泰安市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责令企业立即实施停产整改,限期建成脱硫脱硝设施,确保外排废气达标排放。限于2015年1月底以前完成整改任务。

  3.莱芜市西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

  基本情况:该公司20t/h链条炉未经环保部门试生产批复,擅自投入长期运行,且无在线监测设施、人工采样监测孔和监测平台,无法采样监测。

  督办要求:责成莱芜市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责令企业立即实施停产整改。按照环保规范要求设置人工采样监测平台,保证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限于2015年1月底以前完成整改任务。

  4.滨州市邹平齐星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

  基本情况:该公司5台锅炉,其中1#、2#有环评手续未验收,3-5#无环评手续。现场检查发现,4#锅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人工取样监测,1#、3#炉外排废气NOx浓度686mg/m3,超标5.86倍;4#炉外排废气SO2浓度5621mg/m3,超标55.2倍,NOx浓度1614mg/m3,超标15.1倍。

  督办要求:责成滨州市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责令企业立即实施停产整改,补办相关环评手续,并建成脱硫脱硝设施,确保外排废气达标排放。限于2015年1月底以前完成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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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余梁

责任编辑: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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