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使用常识

2015-01-04 06:57:00来源:综合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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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安全使用常识(一)

  1、 已通天然气的房间,用户不得再使用其他燃料,如瓶装液化气、煤等。

  2、 天然气胶管长度不应超过2米,橡胶管不得穿墙越室,并定期检查,定期更换,发现胶管老化、龟裂、曲折或损坏需要及时更换。严禁使用过期胶管。

  3、 燃气器具每次使用后必须将开关到关闭的位置;每次使用前必须确认其处在关闭的位置上,方可通气点火。

天然气安全使用常识(二)

  4、 烹调时,厨房内须随时有专人照料,避免汤水溢出熄灭炉火,导致天然气泄露。

  5、 外出和晚间入睡前,牢记关闭气源灶前阀。长期不用燃具,一定要关闭表前阀。

天然气安全使用常识(三)

  6、 如遇供气突然中断,应将燃气器具开关及灶前球阀同时关闭,直至街道正常供气通知,方可继续使用。


  
  7、 用气“六”不准:

  (1) 不准擅自增加、改装、拆除燃气设施和用具。如需变动(如装修)的,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燃气安装、维修企业负责施工。燃气安装、维修企业确需移动燃气计量装置及计量装置前的设施,应经燃气企业同意。

  (2) 不准将燃气管道、阀门、流量表、燃气器具等燃气设施密封或暗室安装。如装在墙壁内、吊顶内、柜内、灶台内等。

  (3) 不准在安装燃气表、阀门等设施的房间内堆放杂物。

  (4) 不准在燃气管道是牵挂电线、绳索悬挂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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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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