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老翁自学法律免费当律师 代理接50多案子

2014-10-15 07:44:00来源:琅琊新闻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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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0岁的崔国光,16年前因为自己与用工单位产生纠纷,于是,自学法律不请律师自己应诉。现在,崔国光不但代理合同纠纷、借款纠纷,还代理离婚纠纷、劳务纠纷等案子,以公民代理的方式免费接案子。

  今年70岁的崔国光,16年前因为自己与用工单位产生纠纷,于是,自学法律不请律师自己应诉。随后,崔国光与原单位产生集资纠纷,为了维权,他起诉了原单位,法庭上与对方律师唇枪舌战,最终连本带息要回了139000元。

  看了半辈子文艺类图书的崔国光开始喜欢上了法律条文,一头扎进法律图书里,越研究越觉得有味道,“我们身边遇到的所有纠纷,几乎都可以从法律中找到妥善解决的方法,这就是‘法’的魅力!”截至目前,自学了16年法律的崔国光先后免费以公民代理的方式接了50多个案子,基本以“赢”的结果给委托人一个公正的交代。

崔国光正在整理自己接的案子资料

  接各类案子,他跑在维权一线

  13日上午11时许,记者来到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东关(原临沂卫校西)的崔国光家里,已是满头白发的崔国光正在书房整理自己代理的离婚案子,书架上整齐摆放着法律类书籍,书桌上摆满了法律书籍、案件文案。

  “我手头上现在接了3个离婚案子,由我以公民代理的方式为当事人维权。”崔国光说,他接的离婚案多在农村,婚后丈夫外遇后要求与原配离婚,而夫妻俩的房屋、承包地大都在女方公公名下,这种情况往往是女方没有过错却要被扫地出门,得不到任何财产。

  这类案件,出于微薄的律师费,一些律师不愿代理,崔国光却从不拒绝,“一方面我对受害方很同情,另一方面我对法律有着浓厚兴趣。”崔国光认为,夫妻俩没有分家,一家人的财产就属于共同财产,即便离婚,女方理应分得一定份额的财产。

  现在,崔国光不但代理合同纠纷、借款纠纷,还代理离婚纠纷、劳务纠纷等案子,以公民代理的方式免费接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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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余梁

责任编辑:徐坤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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