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 化解医疗纠纷

2014-08-13 17:38:00来源:大众网 作者:李兆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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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山东省政府出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规。其中在监管机制改革方面,省政府明确要求,卫计部门加大对异常、高额医疗费用的监测和分析,建立回溯检查制度,及时查处为追求经济利益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检验等行为。同时加快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等第三方调解机制,有效化解医疗纠纷。

  大众网济南8月13日讯记者 李兆辉)12日,山东省政府出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规。其中在监管机制改革方面,省政府明确要求,卫计部门加大对异常、高额医疗费用的监测和分析,建立回溯检查制度,及时查处为追求经济利益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检验等行为。同时加快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等第三方调解机制,有效化解医疗纠纷。

  根据山东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县级公立医院医疗质量安全、费用控制、财务运行等监管。加大对异常、高额医疗费用的监测和分析,建立回溯检查制度,及时查处为追求经济利益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检验等行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落实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建立医保对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增长的控制机制。

  同时推进医院信息公开,发挥医疗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建立社会监督评价体系,形成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全面、客观地评价医疗质量、服务态度、行风建设等。

  在医患关系方面,此次改革明确要求,加快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等第三方调解机制,注重医疗纠纷处理,有效化解医疗纠纷。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意外保险,探索建立医疗风险共担机制。同时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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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刘宝才

责任编辑:毛德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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