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未成年人犯罪人数首次大幅下降

2014-06-04 07:18:00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吴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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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以前的连续七年,我省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每年都在2000人左右的高位徘徊。另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各级法院法官和司法行政人员担任了各级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定期给中小学生上法制课,在中小学生中普及了基本法律知识。

  □记者 吴允波 通讯员 谢 萍 马 丽 报道
  本报济南讯 “2012年以前的连续七年,我省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每年都在2000人左右的高位徘徊。2013年,这一数字下降到1800人左右。可以说,这是八年来的首次明显下降。”5月29日,省法院刑一庭庭长冯爱冰向记者透露。
  冯爱冰介绍,未成年人犯罪以盗窃、抢劫、故意伤害为主,这三类犯罪约占70%以上。由于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一个人实施犯罪困难,因而结伙犯罪现象突出。过去的几年中,曾一度出现犯罪低龄化、危害严重化趋势。但去年以来,全国未成年人犯罪有下降趋势,我省下降幅度较大。这一现象令人欣喜,也给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提供了借鉴。
  为何会出现这种现象?冯爱冰说,近年来,我省普遍建立了圆桌审判、不公开审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等特色少年司法制度,对未成年犯进行跟踪帮教,未成年犯重新犯罪率越来越低。另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各级法院法官和司法行政人员担任了各级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定期给中小学生上法制课,在中小学生中普及了基本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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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余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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