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不收任何费用

2014-05-14 15:46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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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上午召开的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本次土地确权涉及哪些土地、如何收取费用等问题。市委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李本海回答说,本次确权登记只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费用全部列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不向农户收取任何费用。

  大众网济南5月14日讯记者 于潇潇)在今天上午召开的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本次土地确权涉及哪些土地、如何收取费用等问题。市委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李本海回答说,本次确权登记只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费用全部列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不向农户收取任何费用。

  李本海说,这次确权登记只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对国有土地由集体使用后又承包给农户的,本次确权工作不予登记。在国家出台有关政策后再按照有关要求办理。

  有记者提问,对集体供养“五保户”的承包地是否确权登记颁证,新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费用如何收费等问题,对此,李本海说,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山东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集体供养“五保户”的承包地是否确权登记颁证,应当尊重“五保户”的意愿,集体不得强行收回其承包地。

  “这次确权登记颁证费用全部列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不向农户收取任何费用。”李本海强调说。

  此外,有记者提问,对土地一直由集体统一经营或已经列入城市规划、未来几年可能占地比较频繁的村,这次确权登记颁证将怎么进行。李本海回答说,根据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对类似情况将采取“确权、确股、确利、不确地”的登记方式。农户的权利可通过股权等其他价值形态得到维护,但不再进行对地块登记和颁证。“如何操作,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实践中遇到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处理。”李本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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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余梁

责任编辑: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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