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纳入全国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

2014-04-28 07:39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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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4月14日,国家发改、财政、水利部门批复了我省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方案,我省成为继云南、贵州之后第3个纳入国家大中型水库避险解困试点范围的省份。

  □记者 张海峰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4月14日,国家发改、财政、水利部门批复了我省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方案,我省成为继云南、贵州之后第3个纳入国家大中型水库避险解困试点范围的省份。试点范围和帮扶对象涉及我省8个县(市)的28652人,要求我省通过整合各方面资源,综合采取搬迁安置、完善设施、产业扶持、就业培训等措施,妥善解决纳入试点范围的水库移民特殊困难问题。
据介绍,我省是水库移民大省,目前全省大中型水库特殊困难移民有7.63万人,解困任务十分艰巨。该试点范围为我省东平县、泗水县、临朐县、曹县、莒县、邹城市、新泰市、莱西市等8个县(市),帮扶对象为8县(市)已纳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范围且生产生活存在特殊困难的部分农村移民,共8773户28652人。其中,东平县4816户16658人,泗水县1240户4158人,临朐县277户724人,曹县418户1319人,莒县643户1519人,邹城市672户2303人,新泰市98户263人,莱西市609户1636人。中央将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中补助我省42978万元(人均1.5万元),用于移民建房,国家补助的住房建筑面积为每户60-80平方米。试点工作所需的其余资金由我省统筹解决,原则上省级投资不低于中央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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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省纳入全国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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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刘宝才

责任编辑:王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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