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公务卡结算金额增长3.7倍

2014-03-27 16:00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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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月26日举行的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山东省审计厅厅长马青山作了关于山东省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2013年预算单位落实公务卡制度有了明显改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7个支出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金额是2012年的4.7倍。

  大众网济南3月27日讯(记者 于潇潇)在3月26日举行的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山东省审计厅厅长马青山作了关于山东省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2013年预算单位落实公务卡制度有了明显改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7个支出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金额是2012年的4.7倍。

  所谓公务卡结算,就是指逐步取消和改变各预算单位 现金支付方式,对日常公用支出改由使用银行卡进行消费和转账结算方式,其优点包括减低现金使用风险、简化财务流程、动态监控和规范公务支出等。

  据了解,我省从2008年开始在省级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但从审计情况看,此项改革进展比较缓慢。经审计发现,2012年,省级预算单位中有82个使用公务卡结算,结算额为2294.84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64.52%和258.91%,但单位覆盖面只有9.81%;同期各单位现金结算额为10.29亿元,是公务卡结算额的45倍。

  省财政厅2011年12月制定省级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制度,要求各预算单位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7个支出项目使用公务卡或转账方式结算,但未得到全面落实。抽查发现,2012年有269个预算单位仍使用现金结算上述项目,涉及金额3.11亿元。

  针对上述问题,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等四部门制定了《省级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制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限定预算单位现金结算范围,建立单位提现限额管理制度、公务卡使用奖励和通报制度。马青山介绍,2013年预算单位落实公务卡制度有了明显改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7个支出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金额是2012年的4.7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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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刘宝才

责任编辑: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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