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年内成立不动产登记处 青岛已实行“两证合一”

2014-03-11 14:23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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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国土资源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待6月国家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后,济南将就如何开展不动产登记做更详细的规定。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相关人士表示,青岛已采取“房地合一”的模式,这将有助于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

  本报特派记者 孟敏 杨璐 3月10日发自北京                 
  3月10日,记者从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我省年内拟成立不动产登记处,目前正在积极筹办。同时,济南和青岛2014年底前开始实际操作不动产登记。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待6月国家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后,济南将就如何开展不动产登记做更详细的规定。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相关人士表示,青岛已采取“房地合一”的模式,这将有助于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
  “‘房地合一’的意思是指实现房产、土地‘两证合一’,即咖啡色的房屋所有权证和黄色的土地使用权证合并后,变成了红色的房屋产权证。”青岛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相关人士说,合并之前,房屋管理职能归属城建部门,土地管理职能隶属于国土部门,企业或者市民办理土地交易和房产登记交易需要分别到两个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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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余梁

责任编辑:陈凤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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