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应立法

2014-03-08 07:40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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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全国人大代表、济南铁路局党委书记陆海霞(左二)与刘凤(左一)、王瑞霞、高明芹(右一)讨论关于妇女权益保障的建议。她认为,我国在推进妇女权益保障、促进男女平等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不少妇女还在忍受家暴的痛苦,建议通过立法的方式来遏制家暴。

  □记者 房贤刚 报道

  3月7日,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全国人大代表、济南铁路局党委书记陆海霞(左二)与刘凤(左一)、王瑞霞、高明芹(右一)讨论关于妇女权益保障的建议。她认为,我国在推进妇女权益保障、促进男女平等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不少妇女还在忍受家暴的痛苦,建议通过立法的方式来遏制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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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余梁

责任编辑:陈凤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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