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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林下可燃物载量超过临界值

2014年01月23日 07:41作者:赵洪杰来源:大众日报

省气象台预计,今年1-5月份全省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少1-2成,平均气温较常年略偏高,三级以上高火险天气将频繁出现。”  “我省是人口大省,人口密度大,人员活动频繁,林区与农区交错分布,火源防控点多、面广、线长,难以有效防控野外火源。

  □记者 赵洪杰 通讯员 赵坤 叶文 报道
  本报济南1月22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获悉,从去年8月至今,全省降水明显偏少、气温偏高,林下可燃物载量持续增加,加之春节临近,火源管控难度大,专家会商认为,今年冬春季森林火险指数高,极易诱发大的森林火灾,防火形势十分严峻。
  自2013年8月至今年1月8日,全省平均降水量162.8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少39.7%,特别是济南、青岛、淄博、枣庄、潍坊、济宁、泰安、日照、莱芜、临沂等市偏少近五成。全省平均气温14.2℃,较常年同期偏高1.1℃,为1951年以来历史同期第三位高值。鲁南、鲁中和鲁东南局部偏高1.5℃左右。
  省气象台数据显示,去年12月1日至今年1月21日,全省平均气温5℃,较常年同期偏高1.2℃,是1951年以来第9位高值。降水量1.9毫米,是历史第三位少值,较常年同期偏少87.1%。省气象台预计,今年1-5月份全省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少1-2成,平均气温较常年略偏高,三级以上高火险天气将频繁出现。
  “我省林下可燃物载量,已超过每公顷30吨,这是国家公认的易发生森林大火的临界值。”省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刘树涛说,我省每年造林超过300万亩,新造林地郁闭度低,易着火的中幼林面积逐年增多。2013年,我省雨季后期集中连续降雨,重点林区林内可燃物生长茂盛,可燃物载量较上年又有了明显增加。“尤其是胶东和鲁中南林区,树种多以易燃的松柏纯林为主,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容易火烧连营,形成大火。”
  “我省是人口大省,人口密度大,人员活动频繁,林区与农区交错分布,火源防控点多、面广、线长,难以有效防控野外火源。”刘树涛表示,特别是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林区祭祀扫墓人员增多。再者,全省目前森林火灾扑救手段比较落后,大型、高效灭火设备数量少,很多地方还是靠人海战术,扑救效率低。
  今冬春季,我省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将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坚决防止林缘、林内燃放烟花爆竹、烧香祭祀和点放“孔明灯”等违法用火行为,完善包村、包林场制度,把火源管控责任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对进山路口、林缘与居民区的接合部、林内墓地等重点部位,派专人把守,护林员春节期间全部划片包区,坚守岗位,死看死守。
  记者获悉,《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已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明确了违法用火行为的处罚措施。我省森林公安部门节日期间,将根据办法对野外违法用火进行集中打击。包括:未经批准在森林边缘500米范围内烧荒、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燃放烟花爆竹、吸烟、野炊、祭祀用火;投放空中移动火源;开山爆破等工程用火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违法用火行为。
  对实施违法行为的个人和单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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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省林下可燃物载量超过临界值

初审编辑:余梁
责任编辑:王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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