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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今年立查职务犯罪嫌疑人3210人

2013年11月26日 18:48作者:于潇潇来源:大众网

据吴鹏飞介绍,今年以来,全省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嫌疑人3210人,同比上升16.7%,其中大要案2086件、县处级以上干部140人。

  大众网济南11月26日讯记者 于潇潇)在今天下午举行的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做了关于全省检察机关贯彻实施刑事法诉讼情况的报告。据吴鹏飞介绍,今年以来,全省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嫌疑人3210人,同比上升16.7%,其中大要案2086件、县处级以上干部140人。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据吴鹏飞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利用刑诉法修改后法律监督手段更加丰富、效力更加明确的有利条件,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监督措施,深化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更加注重前移办案重心、加大初查力度。今年以来,全省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嫌疑人3210人,同比上升16.7%,其中大要案2086件、县处级以上干部140人。

  吴鹏飞说,全省检察机关更加注重综合运用侦查措施、依法全面收集证据,有效提高了突破案件的水平。青岛市政法委原副书记王延球涉嫌受贿、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被依法查处,始终不做有罪供述。泰安市检察机关通过依法缜密侦查,获取了详实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材料等,形成了完整证据链条,王延球最终在“零口供”的情况下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吴鹏飞介绍说,全省检察机关深化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全面推行“社会危险性”细化审查制度,准确适用相对不起诉,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依法不予批捕、起诉,防止发生“带病”批捕、起诉现象。共审查决定不捕12972人、不诉1352人,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26.6%和2.2%,其中不起诉人数同比上升149%。

  全省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34544人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335件

  今年1至10月,全省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34544人,同时依法监督纠正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问题,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335件。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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