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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再出十措施完善监管 政府采购信息全面公开

2013年11月11日 08:12作者:张玉来源:山东商报

以转变工作作风为契机,我省将加大对政府采购的监管力度。逐步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计划、采购公告、采购合同、资金支付等环节纳入财政统一监管的平台。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张玉)以转变工作作风为契机,我省将加大对政府采购的监管力度。记者昨日获悉,省财政厅于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从理顺监管职能、完善监管制度等方面制定了十项措施,逐步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计划、采购公告、采购合同、资金支付等环节纳入财政统一监管平台,实行采购信息全面公开等重大创新性举措。“意见”中确定,我省进一步完善监督手段和投诉举报程序,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总结三位一体,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处理处罚违规行为。并将深入排查政府采购监管干部的“四风”问题,探索建立协议供货、网上超市等新的采购形式,推动公务用车、小型机等的全省联网采购。同时,梳理完善政府采购审批流程,完善政府采购审核管理,简化审核流程,探索新的监管模式,切实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在打造阳光采购方面,省财政厅特别强调,要加大采购评审专家尤其是特殊行业的高水平专家的征集力度,并健全评审专家的抽取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评审专家的培训和管理。同时逐步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计划、采购公告、采购合同、资金支付等环节纳入财政统一监管的平台。逐步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采购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实时获取。

 

原标题:政府采购信息全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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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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