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文明旅游倡议书
在《旅游法》颁布实施之际,24日,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山东省文明办、山东省旅游行业协会、山东省诚信文化促进会向广大旅游消费者、旅游从业者及社会各界发出“文明旅游倡议书”。
大众网济南9月24日讯(记者 李兆辉 通讯员 王新成)在《旅游法》颁布实施之际,24日,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山东省文明办、山东省旅游行业协会、山东省诚信文化促进会向广大旅游消费者、旅游从业者及社会各界发出“文明旅游倡议书”。
据了解,倡议书对旅游消费者、旅游企业和社会各界都提出了相关约束事项。
倡议书中提到,每位旅游消费者要从自身做起,遵守法规,恪守公德,讲究礼仪,文明游览。要尊重旅游地的文化习俗,注意言谈举止,摒弃不良习惯;遵守公共秩序,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互相礼让,不随意插队;要爱护公共设施,保护景区的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不得乱涂乱画,不攀爬文物古迹,不乱扔垃圾;要自觉遵守《旅游法》等法律法规,以文明的言行举止展示自身良好的文明素养,为“好客山东”旅游品牌增光添彩,积极争做文明旅游的践行者。
旅游企业及旅游从业人员要认真贯彻遵守《旅游法》,坚持依法诚信经营,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勇于担当社会责任;旅游从业者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遵循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尊重消费者权利;要加强行业自律,推广文明礼仪知识;坚决杜绝虚假宣传,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要广泛开展微笑服务,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切实保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争做文明旅游的传播者。
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需要社会各界一起努力,共同营造。要加大文明旅游宣传力度,宣传贯彻《旅游法》,增强旅游法制观念,树立文明旅游风尚,推动全民旅游素质的提升;要在社会各界中大力褒扬文明旅游的先进典型,深刻揭露不文明出游的陋习;要强化旅游消费监督力度,用社会公众的监督力量推动文明旅游良好风尚的形成,积极争做文明旅游的推动者。
以下为“文明旅游倡议书”全文:
文明旅游倡议书
广大旅游消费者、旅游从业者及社会各界朋友们:
创建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展示好客山东的旅游形象,是全省广大旅游消费者、旅游从业者及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在《旅游法》颁布实施之际,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山东省文明办、山东省旅游行业协会、山东省诚信文化促进会特向广大旅游消费者、旅游从业者及社会各界发出如下倡议:
一、旅游消费者应遵法守礼,文明旅游。山东是礼仪之邦,文明守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每位旅游消费者要从自身做起,遵守法规,恪守公德,讲究礼仪,文明游览。要尊重旅游地的文化习俗,注意言谈举止,摒弃不良习惯;遵守公共秩序,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互相礼让,不随意插队;要爱护公共设施,保护景区的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不得乱涂乱画,不攀爬文物古迹,不乱扔垃圾;要自觉遵守《旅游法》等法律法规,以文明的言行举止展示自身良好的文明素养,为“好客山东”旅游品牌增光添彩,积极争做文明旅游的践行者。
二、旅游企业应依法经营,诚信规范。旅游企业及旅游从业人员要认真贯彻遵守《旅游法》,坚持依法诚信经营,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勇于担当社会责任;旅游从业者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遵循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尊重消费者权利;要加强行业自律,推广文明礼仪知识;坚决杜绝虚假宣传,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要广泛开展微笑服务,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切实保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争做文明旅游的传播者。
三、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共树新风。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需要社会各界一起努力,共同营造。要加大文明旅游宣传力度,宣传贯彻《旅游法》,增强旅游法制观念,树立文明旅游风尚,推动全民旅游素质的提升;要在社会各界中大力褒扬文明旅游的先进典型,深刻揭露不文明出游的陋习;要强化旅游消费监督力度,用社会公众的监督力量推动文明旅游良好风尚的形成,积极争做文明旅游的推动者。
广大旅游消费者、旅游企业及社会各界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努力塑造讲文明、重礼仪,树形象、筑诚信,热情友爱、安全有序的人文旅游环境,大力展示文明山东、礼仪之邦的风采,为建设“好客山东”做贡献!
责任编辑:魏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