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济南公积金更换账号,存缴不得破限

2013-09-09 23:05:00来源:大众网 作者:尹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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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 新公积金归集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拟定于2013年10月1日上线运行。新系统上线后,将为各缴存单位、职工设立新的公积金账号,原系统账号不再使用。

  大众网济南9月9日讯(记者 尹海洋)记者从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 新公积金归集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拟定于2013年10月1日上线运行。新系统上线后,将为各缴存单位、职工设立新的公积金账号,原系统账号不再使用。

  每人只能有一个账户,身份证信息须核对正确

  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5日发布的通告,各单位需从济南住房公积金网站或各缴存银行,查询本单位及职工的新系统账号,并认真做好账号变更调整事宜,确保上线后缴存、提取等业务顺利办理,不发生错号、串号等问题。

  记者了解到,此次新系统上线,变更的只是单位和个人账号,职工账户余额、账户状态等信息均不会变动。新系统上线后,凡身份证信息不符合国家身份证编码规则或无身份证号码的,系统将会自动做出判断和限制。为此,各单位应采取措施对职工身份证号码进行一次审验,发现有误的及时提交各缴存银行更正,以免影响上线后的业务办理。

  “每个职工只能保留一个住房公积金账号,如在不同银行或同一银行有一个以上公积金账号的职工,请及时到缴存银行进行账户合并。”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系统上线后,新系统将会自动对多账户职工做出控制,影响业务办理。

  公积金缴存不得破限,突破上限将自动限制

  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缴存额不得突破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上(下)限,缴存基数保留到“元”位,并符合“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缴存额”的钩稽关系。不符合以上规定条件的,新系统会自动做出限制。

  新系统上线后,各单位的公积金开户银行不变。各单位可直接到开户银行办理公积金汇缴、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辖内职工账户转移、单位及职工账户信息变更、职工账户明细查询、退离休职工销户支取等业务。

  对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设立、住房公积金补缴、职工账户异地转移、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调整、公积金提取、单位账户转移业务,须经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或审批后再到缴存银行进行具体业务手续办理。

  单位要为职工办卡,9月23日起可领取使用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作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是公积金缴存职工查询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明细的工具,是住房公积金提取收款账户的首选账户,各单位应主动为尚未办理联名卡的职工申办公积金联名卡。”工作人员介绍说。

  10月1日新系统上线后公积金缴存、提取、账户转移等业务办理的相关凭证和表格做了更新,并在济南住房公积金网站公布样式。各缴存单位9月23日起,即可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或缴存银行领取使用。原凭证、表格与新的不同的10月1日起停止使用。

  该负责人提醒,系统上线转换期间(9月22日-10月6日),各公积金缴存银行、公积金审批服务大厅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账户转移的业务。各单位或职工于“十一”假期结束后,按照新系统业务办理的要求、使用新的业务凭证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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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刘宝才

责任编辑: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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