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山东新闻

无证酒后驾驶快艇撞了船 船主被拘10天罚款1000元

2013年09月06日 06:59作者:路帅来源:齐鲁晚报

8月31日晚11时许,微山县微山湖湿地附近发生一起摩托快艇碰撞事故,造成船上两人受伤。8月31日晚11时许,微山县高楼乡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微山湖湿地附近河沟里,一艘摩托快艇撞上一艘挂桨机船,有人受伤。

  原标题:无证酒后驾驶快艇撞了船

  摩托快艇撞上挂桨机船。 通讯员 韩聪 齐林 摄

  本报济宁9月4日讯(记者 路帅 通讯员 韩聪 齐林) 8月31日晚11时许,微山县微山湖湿地附近发生一起摩托快艇碰撞事故,造成船上两人受伤。经调查,船主不仅无摩托艇驾驶证,还于当晚饮酒驾驶。 
  8月31日晚11时许,微山县高楼乡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微山湖湿地附近河沟里,一艘摩托快艇撞上一艘挂桨机船,有人受伤。接到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看到一艘摩托快艇撞在挂桨机船上,摩托快艇上有三人,分别是驾驶人刘某、妻子李某和10岁的儿子,孩子吓得哇哇大哭。挂桨机船上共有四人,船主闫某也被吓哭了,妻子抱着两个女儿坐在挂桨机船中部。挂浆机船上载满了芦苇,后部的钢架篷子也被撞烂了。刘某的妻子左胳膊脱臼,闫某身上多处被砸伤,摩托快艇和挂桨机船均损坏。民警马上联系120急救车赶往爱湖码头等候,并驾驶快艇运送伤员。 
  事发半小时前,刘某酒后驾驶自家的摩托快艇,带着妻子和儿子回家,速度飞快。由于天黑视线模糊,与闫某驾驶的挂桨机船发生了碰撞。刘某被带回派出所,经吹气式酒精检测仪显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89毫克/100毫升,而且刘某未接受摩托艇驾驶培训,没有摩托艇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船舶。民警依法对刘某作出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金1000元的处罚。
甄别酒后驾船
缺乏详细规定
  济宁市地方海事局工作人员称,依照《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船员在值班期间,饮酒影响安全值班的,将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但对于如何甄别船员属于酒后驾驶,并没有详细规定。 
  “驾驶快艇航行,驾驶人需具备驾照,否则属于无证驾驶,海事部门将对其进行处罚。”工作人员说,因为法规并未对船员饮酒作出明确规定,发现以后一般只能进行批评教育。
  交警部门称,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驾有明确规定,但只适用于道路,而不适用于内河湖泊。刘某酒后驾驶摩托快艇,民警本想对其酒后驾驶船舶行为进行处罚,但翻阅文件后却发现没有详细规定。最后,民警只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的,情节严重者可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刘某作出处罚。

初审编辑:刘宝才
责任编辑:王晓亮

本文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点击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