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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5年基本完成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2013年08月02日 07:46作者:张春晓来源:大众日报

针对行业协会“半官半民”、职能不清等问题,《意见》要求,逐步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探索一业多会,引入竞争机制。将异地商会登记权限由省民政厅下放至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将非公募基金会的登记权限由省民政厅下放至设区的市和县(市、区)级民政部门。

  本报济南8月1日讯 针对行业协会“半官半民”、职能不清等问题,《意见》要求,逐步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探索一业多会,引入竞争机制。推动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去垄断化”,2014年6月底前提出脱钩方案,确定一批行业协会进行试点,同时试点一业多会。2015年基本完成全省性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研究制定实行一业多会的具体办法。
  截至2012年底,全省民间组织共40515个,其中社会团体17745个,民办非企业22694个,基金会76个,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分明、覆盖广泛、特色明显的社会组织体系。日前,省民政厅出台新规,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可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同意。
  同时,省民政厅下放了两项登记权限。将异地商会登记权限由省民政厅下放至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将非公募基金会的登记权限由省民政厅下放至设区的市和县(市、区)级民政部门。
  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徐建国告诉记者,异地商会在吸引省外商人来鲁投资创业、繁荣地方经济等方面具有很大潜力,以前只允许省际异地商会登记注册,现在允许市际异地商会也可登记成立,异地商会的注册登记要坚持地域对等原则,发起人要具有代表性、广泛性。
  此外,《意见》提出,加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通过开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支持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群众健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根据国家出台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意见,明确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程序、资金安排和组织保障。

原标题:2015年基本完成全省性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初审编辑:余梁
责任编辑:王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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