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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能源汽车补贴再“加码”可获双重补贴

2013年07月12日 06:53作者:张玉 王海红郭伟来源:山东商报

作为节能环保的公共交通工具,新能源城市公交汽车在山东省被重点推广。该负责人表示,补贴标准主要依据新能源公交汽车与同类普通汽车的基础差价,并适当考虑其他因素确定。

  原标题:山东新能源汽车补贴再“加码”

  商报消息(实习生张玉通讯员王海红郭伟)作为节能环保的公共交通工具,新能源城市公交汽车在山东省被重点推广。据山东省财政厅10日介绍,山东正式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对节能与新能源城市公交汽车实行财政补贴新政策,鼓励16个市的国有公交企业购置节能与新能源城市公交汽车,除部分车辆每辆最高可获补贴40万元以外,新政中对已享受国家补贴的车型和天然气动力车型也明确了补贴额度。

  领了国家补贴再享受省里补贴

  “双重补贴真划算,我们是新政实实在在的受益者。”在得知新的补贴办法后,省内一家国有公交企业相关负责人发出了这样的感慨。记者昨日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为继续鼓励国有公交企业购置节能与新能源城市公交汽车,推进节能减排,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自今年起,山东加紧完善财政补贴方式,在2011年全省开始实行的补贴政策基础之上,又增加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购买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城市公交汽车补贴目录车型的,在以往享受国家财政补贴的基础上,省财政将再给予每辆最高5万元的补贴;二是对购置天然气公交汽车的,省财政也将给予每辆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

  电动及混合动力车最高40万补贴标准未变

  据山东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对购置国家补贴车型以外的10米以上,使用镍氢电池、锂离子动力电池和超级电容作为储能器的纯电动公交汽车、混合动力公交汽车,省财政将延续之前的补贴政策,最高给予每辆车40万元的补贴。
  该负责人表示,补贴标准主要依据新能源公交汽车与同类普通汽车的基础差价,并适当考虑其他因素确定。

初审编辑:刘宝才
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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