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济南企业工资指导线涨15%
2013年05月14日 17:58作者:赫洋来源:大众网
今天,济南市政府发布了济南市201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今年,济南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基准线将从去年平均工资40179元的基础上,增长15%。济南市政府同时规定,企业年度职工工资未合理增长的,经营者工资不得增长。
大众网济南5月14日讯(记者 赫洋)今天,济南市政府发布了济南市201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今年,济南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基准线将从去年平均工资40179元的基础上,增长15%。济南市政府同时规定,企业年度职工工资未合理增长的,经营者工资不得增长。
据了解,今年济南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原则上以2012年济南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179元为基数,基准线为增长15%,上线(预警线)为增长22%,下线为增长6%。
同时,为保证企业职工工资提高,济南市政府规定,企业要根据生产经营状况,按照工资指导线的要求安排工资增长。其中,垄断企业及财政补贴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得突破基准线。而企业年度职工工资未合理增长的,经营者(含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下同)工资不得增长,企业及经营者不得参加评先评优。实行年薪制的企业,有关部门不得审核兑现经营者年薪。
济南市政府还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所属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依据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和工资分配方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审计、国资、国税、地税等部门要对企业落实工资指导线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职能作用,引导企业和基层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指导企业与职工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责任编辑: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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