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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条例出新规:辞职不用提前打招呼

2013年05月03日 07:14作者:王世锋来源:青岛早报

昨天,修改后的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开始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不少内容对劳动者来说是利好消息,其中规定劳动者炒单位鱿鱼,可以不用提前打招呼。刘女士被辞退后,公司会计提出给她4000元作为补偿,其中包括3月份的工资和保险补偿费。

劳动合同条例出新规:辞职不用提前打招呼

  早报讯 昨天,修改后的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开始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不少内容对劳动者来说是利好消息,其中规定劳动者炒单位鱿鱼,可以不用提前打招呼。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劳动者曾经遇到过劳动合同缺失、工资得不到及时发放的情况。对此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人员表示,近期将针对企业用工存在的一些问题展开集中专项整治。

  特殊情况辞职不用先说

  新修改的劳动合同条例中规定,用人单位用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是用人单位违规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有权拒绝,劳动者也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用事前告知用人单位。

  新修改的劳动合同条例中还拟要求 “企业应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与职工一方就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劳动报酬事项进行平等协商,订立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工作7个月没签合同

  去年8月份市民刘女士通过网上投简历的方式,得到了一家商贸公司的一个面试机会,面试结束后很快就到公司正式上班。“老板跟我说试用期工资每月1500元,转正后2000元,并承诺转正后给我缴纳社会保险,工作满一年后缴纳住房公积金。如果不给我缴纳社会保险,可以每月补偿500元。”刘女士告诉记者,3个月试用期结束,她提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时,老板推脱称公司可能很快就会注销,等成立新公司后再签合同。“春节假期结束,新公司还是没有成立。我就要求公司跟我签订劳动合同,可是他们就一直拖着不签,有时候态度还有些蛮横。协商好的每月500元的补偿也迟迟没有拿到手,只是在2月份领到了300元的保险补偿费。”刘女士告诉记者,让她感到意外的是,4月1日她却收到了单位的辞退邮件。

  刘女士被辞退后,公司会计提出给她4000元作为补偿,其中包括3月份的工资和保险补偿费。刘女士对补偿钱款提出异议时,该公司老板表示她每个月的工资实际上只有1750元,剩余250元是一些其它补贴。“我从网上查了劳动法,上面说支付的赔偿要远比这个多,更何况我也没有打算按照劳动法上的规定让他们给我补偿,只要给我3月份工资2000元,保险补偿1700元和另外一个月1750元的工资补偿,总共5450元就行了。”刘女士说,她已经降低了要求,但公司还是没同意。

  遭遇不公平对待可举报

  据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局综合处王处长介绍,像刘女士这种工作后不签劳动合同,又不给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案例比较典型,也比较普遍。如果劳动者工作过程中遇到了类似的不公平对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举报。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就需要劳动者投诉或者举报时提供一些证明材料,比如单位的工资条、工作卡、工作牌或者是工作服,不过最有力的证据还是印有单位公章的证据材料。他提醒劳动者,一定要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到单位参加工作后一定要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如果单位迟迟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应该注意保存相关的证据,以备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危害时能够受到保护。据了解,五六月份,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几次专项整治行动,清查企业违法使用童工、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等违法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记者 王世锋)

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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