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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布2012年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件

2013年04月25日 16:02作者:马云云来源:齐鲁晚报

2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了2012年度山东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件。这是我省实施知识产权“三合一”试点工作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案件。

  本报记者 马云云 通讯员 郭德民

  2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了2012年度山东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件。在这些案件中,涉及“九阳”、“鳄鱼”等知名品牌。半数为专利、商标、著作权三类传统的知识产权案件。

  九阳诉飞利浦侵权

  经调解达成合作协议

  作为靠自主创新起家的企业,九阳公司是“一种易清洗多功能豆浆机”发明专利的权利人。三联商社销售了飞利浦公司生产的三种型号的豆浆机。九阳公司认为二者对其构成侵权。本土品牌打响自卫反击战。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控侵权豆浆机具备涉案专利独立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飞利浦公司、三联商社未经许可,生产、销售侵害九阳公司涉案专利权的豆浆机,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判令飞利浦公司、三联商社停止侵权,飞利浦公司赔偿九阳公司经济损失100万元。二审期间,经法院调解,九阳公司与飞利浦公司在达成合作协议的基础上,一揽子解决了包括涉案专利在内的标的额近1000万元的5起专利诉讼。

  “傍品牌”上“百度推广”

  百度不担责

  济宁市“百强民营企业”康明斯公司发现华力公司未经其许可,将其企业名称设置为华力公司在百度推广中的关键词。康明斯公司认为华力公司的行为侵害其企业名称权,百度公司作为网络运营商,不履行审查义务,亦构成侵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华力公司的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但百度公司未参与或实施该关键词的设置和上传行为,康明斯公司的知名度也尚不足以导致百度公司在合理谨慎的情况下知道或应当知道华力公司的行为涉嫌侵害康明斯公司的企业名称权。且百度公司在收到诉状后,及时停止了涉嫌侵权链接信息的推广,因此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判决华力公司赔偿康明斯公司经济损失2万元。

  销售假名牌

  被判三年半

  张潜飞为牟利采购了一宗假冒“LV及图形”、“adidas”、“LACOTSTE鳄鱼(图形)”、“PUMA及图形”注册商标的包、帽子进行销售,并委托郑素球对商品进行仓储、运输及办理报关出口业务。涉案商品在出口时因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被宁波市北仑海关查获。经物价部门鉴定,非法经营数额达2.3亿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潜飞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判处被告人郑素球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没收涉案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这是我省实施知识产权“三合一”试点工作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案件。

  

责任编辑: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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