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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霞口船厂陷跨国官司始末调查

2012-09-22 08:57:00作者: 王瑜来源:大众网

6年前,荣成村办企业西霞口船厂承造荷兰西特福船运公司的12500吨多用途船,装配西特福指定采购的两台芬兰瓦锡兰发动机,谁知,从此陷入连环套,由于对方定购的主机经过检验被发现是以旧翻新的“赝品”,因而遭到东家无理弃船。当船厂一纸诉状将两大跨国公司告上法庭时,又遭遇对方对中国法院审理此案没有管辖权的异议。

购机被诈 造船遭弃 连环设套 层层发难
——西霞口船厂陷跨国官司始末调查

被船东遗弃的船只无奈地停泊在码头

被船东遗弃的船只无奈地停泊在码头

验船师判断主机为二手主机

验船师检验报告

验船师检验报告

验船师检验报告

    大众网9月22日讯(记者 王瑜)6年前,荣成村办企业西霞口船厂承造荷兰西特福船运公司的12500吨多用途船,装配西特福指定采购的两台芬兰瓦锡兰发动机,谁知,从此陷入连环套,由于对方定购的主机经过检验被发现是以旧翻新的“赝品”,因而遭到东家无理弃船。当船厂一纸诉状将两大跨国公司告上法庭时,又遭遇对方对中国法院审理此案没有管辖权的异议。2012年9月13日,由西霞口船厂诉荷兰西特福船运、芬兰瓦锡兰发动机跨国官司引发的“中国法院有无管辖资格”一案,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截至大众网记者发稿时,这一审判尚没有做出最终宣判。
    一个村办企业在这场旷日持久的国际官司中,到底命运如何?其连环被套究竟缘于什么?背后的真相究竟是什么?9月11日,大众网记者抵达西霞口船厂,就这起极具典型意义的跨国官司进行了采访,试图还原本案始末。

    一封邮件石破天惊
    合约造船定向采购,却遇主机“以旧翻新”

    事情还得从6年前说起。
    2006年6月3日,荣成村办企业西霞口船厂承造荷兰西特福船运公司的12500吨多用途船,装配西特福指定采购的两台芬兰瓦锡兰发动机。2007年1月22日,按照西特福的要求,西霞口船业委托中国电子进出口山东公司与瓦锡兰订立了两份12500吨多用途船主机买卖合同,包括主发动机、推进系统及相关设备。2008年8月28日至30日,1号船主机及相关备件抵达西霞口船业有限公司,铭牌显示生产日期为2008年,并附带了劳士船级社证书。
    一切看似顺理成章,然而,安装试航后,船厂工程师在调试过程中却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船的主机滑油压力过低,功率也一直不达标。2011年4月8日,经过瓦锡兰发动机(上海)有限公司的售后服务调试后,主要针对主机问题,船厂再次进行了试航,仍然低于正常的操作压力。
    2011年4月28日,此时,距离购买指定主机已经过去了4年多,负责调试的工程师杨乃凡发给西霞口船厂一份邮件,这份邮件让当时在场的人全部目瞪口呆!
    邮件中说:是西特福船运公司在别处购买的旧机器,在荷兰的某家工厂翻新后,再通过瓦锡兰芬兰公司卖给你们。通过调试无法将滑油的压力调至理想状态。只有更换轴瓦和连杆瓦,才能解决问题。
    西霞口船业有限公司立即委托青岛双诚船舶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1号船主机进行了鉴定检验,结论是:该主机是翻新后的二手主机!
    主机不能正常工作,这将意味着整艘船将如同一堆废铁。
    此后,遭受重大损失的西霞口船业,多次要求瓦锡兰就“旧货当新货卖”的欺诈行为给予赔偿,但对方拒不回应。

    联合“摆道”谋取高利
    人为拖延不断刁难,横遭船东无理弃船

    两大跨国公司为何要联合起来让西霞口船厂购买指定的发动机,却偏偏是旧主机翻新的呢?这其中究竟有怎样的蹊跷?
    大众网记者采访了西霞口船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强。王强介绍说,旧发动机主机卖不了几个钱,但船厂按照与西特福所签订的协议,购买了两套价格在301.93万欧元(合人民币3000万元)的主机,在购买时,单从外观根本就看不出来是否是旧机翻新,只有船造好试航时才能发现。然而此时,距离购机已经过去4年有余,按照协议,购买发动机的款项早已经全额付清。这样一来,巨大的市场差价,使得对方能从中获得高额的利润。
    为了人为拖延造船的时间,1号多用途散货船的建造过程费尽周折,船东不断刁难船厂,先后额外用时共计长达19个多月。按照合同约定,如果超过建造周期,则视为违约,船东有权弃船。
    2009年7月13日,西特福船运公司宣布弃船;2009年10月12日,西特福船运公司并为作出任何通知,将其驻厂代表撤离船厂。
    2009年11月9日,西霞口船厂向西特福船运公司发出了仲裁通知,正式通知其要在伦敦进行仲裁,申请内容主要是:对方没有权利弃船,造成拖期交付船舶的主要原因在于西特福船运公司的驻厂代表严重不配合检验。

责任编辑: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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