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本月起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联网结算
2012-09-03 08:55:00 李金金来源:齐鲁晚报
8月31日,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从9月1日起,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实行联网结算,从而有效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报销问题。
本报9月2日讯(记者 李金金 通讯员 高钧) 8月31日,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从9月1日起,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实行联网结算,从而有效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报销问题。
通知规定,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因生育住院的,需持社会保障卡和准生证到医院住院处领取《东营市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住院审批表》,经医院医保办审批,单位签字盖章后,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审批。医院保险经办机构在核实其参保情况后,给予审批备案。医疗机构在办理联网登记时,根据审批表确定的生育方案录入疾病名称,即顺产按疾病编码(080.001)“头位顺产”录入,剖宫产按疾病编码(74.001)“古典式剖宫产”录入。
据了解,为适应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联网的要求,在原有基础上对药品目录和诊疗目录进行了相应调整。药品目录增加了米非司酮、地诺前列酮、卡前列素氨丁三醇、米索前列醇4种生育保险的药品,并将新诊疗目录的86项诊疗编码和旧诊疗目录44项诊疗编码的首先自付比例由100%调整为0%。
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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