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28 06:42:00 我要评论
来源: 齐鲁晚报 本报讯 8月27日,云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通过了刘慧晏等干部的任免决议。
会议由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晏友琼主持。会议听取了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江作关于提请审议刘慧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报告,并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和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审议并分项表决通过了上述人事任免决定。根据云南省长李纪恒的提请,省人大常委会表决同意,决定任命刘慧晏为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宗禾)
□简历
1964年6月生,山东招远人。
1980.09—1984.07,山东农业大学植物保护系学生。
198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
1996.06—1998.04,青岛大学团委书记。
1998.04—1999.02,共青团山东省青岛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2001.01—2002.06,共青团山东省委书记、党组书记(2001.12当选为团中央常委)。
2007.02—2007.03,中共山东省淄博市委书记、市长兼市委党校校长。
2007.03—2012.08,中共山东省淄博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兼市委党校校长、淄博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2.08.27—,云南省副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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