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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布台风红色预警 青岛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2012-08-03 06:37:00     作者: 李剑桥 张海峰    来源: 大众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达维 黄色预警 控制运用 台风动向 水库工程
[提要] 省气象台将台风预警信号由橙色升级为红色。这是多年没有的行动。今天下午4时,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发布防汛I级预警。这也是多年没有的行动。

  □记 者 李剑桥 张海峰

  通讯员 叶 文 报道

  本报济南8月2日讯 今天,省气象台将台风预警信号由橙色升级为红色。这是多年没有的行动。今天下午4时,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发布防汛I级预警。这也是多年没有的行动。

  鉴于台风将给我省带来较大范围强降雨过程,并将造成狂风、暴雨、高潮三碰头的不利局面,省防总决定派出5个督导组对日照、枣庄、青岛、潍坊、临沂、烟台、威海等市台风防御准备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鉴于当前的严峻形势,省防指今天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水库和河道闸(坝)调度的紧急通知。省防指要求,切实做好水库工程调度。各级防指和水库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库控制运用方案执行,双河、小马庄、大山、坤龙邢、符山、高崖、尚庄、勾山等所有超限运行水库要迅速将库水位降到汛限水位以下。同时要加强上下游雨水情和闸(坝)调度信息的沟通工作,泄洪前必须及时通知下游做好防范。对病险水库和在建工程,要切实落实可行可靠的应急度汛措施,必要时空库运行,确保安全。各地要组织做好大坝安全监测,及时分析观测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通知中说,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调度规程控制运用,不得盲目蓄水。特别是串联拦河闸坝,要统筹考虑,科学调度,根据汛情发展自下而上适时开闸(塌坝)泄洪。边界水闸必须坚决服从有管理权限的流域机构或上一级防汛指挥部门的调度。对重点险工险段及工程薄弱环节安排专人昼夜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在第一时间上报。

  □记者 宋弢 梁旭日 张忠德 报道

  本报青岛8月2日讯 今晚9时,青岛市气象台发布的台风实况和天气预报显示,今年第10号台风“达维”今晚9时中心位于距青岛约165公里左右的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2级,正以30公里/小时的速度向西北偏西方向移动。受其外围影响,预计青岛今夜到明天将有一次强降雨过程,雨量为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同时,市区风力将逐步增大到6-7级,阵风8级,海上风力可能达到8-9级,阵风11级。

  8月2日,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发布了海上风险黄色预警,提醒海上船舶注意回港避风,最大限度减少海上事故的发生。国家海洋局北海预报中心发布了风暴潮三级预警(黄色)、海浪三级预警(黄色),预计2日白天到3日上午,黄海南部、中部将先后出现5-7米的巨浪到狂浪,山东南部沿海将出现3-4米的大浪到巨浪。青岛市气象台发布了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启动了重大气象灾害(台风)Ⅰ级应急响应。

  8月2日下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群先后来到青岛市气象局和市城市防汛指挥中心,检查调度了全市防御10号台风工作。在市气象局预报中心,李群详细询问了10号台风路径和登陆点情况,要求严密监测台风动向,及时做好气象预报和发布工作;在市城市防汛指挥中心,李群听取了防汛准备工作汇报,通过视频系统检查了有关区市和部门防御工作情况。他要求,青岛市各级各部门要对防御工作的严峻形势保持清醒的认识,严格按照上级部署,积极准备,主动防御,扎实做好各项防范工作,把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坚决夺取防御工作的全面胜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今天下午,青岛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防御10号台风调度会议,安排部署防御“达维”工作任务。青岛要求,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努力把台风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沿海各区市要根据防台风预案要求,及时通知各类出海船只回港或就近避风。各类在建工程要停止施工,并制定防强降雨和强风的安全措施。教育部门要根据风情雨情,在强台风、强暴雨到来时,调整课程安排,实行停课;城市管理部门要对城市排涝河道、交通干道、低洼居民、危旧房屋、高空挂物等重点部位,要全面排查。

  为了应对“达维”,青岛编制了全市防汛物资分布图,全市落实防汛抢险物资编织(麻)袋658.7万条,桩木4035立方米,砂石料352万立方米,机动船、冲锋舟等202艘,救生衣4.2万件,落实全市防汛抢险队伍13支3560人。

  青岛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醒,台风影响期间,城市居民当遇到洪水来临时,要远离以下地带:危房及危房周围、高墙旁,淹没的马路、下水道,马路两边的下水井及窨井,电线杆及高压线塔周围,化工厂及贮藏危险品的仓库等。农村居民遇到洪水来临时,要远离以下地带:河床、水库及渠道、涵洞,行洪区、危房、危墙下,电线杆、高压电塔,不要在河床、低洼地、山涧等放牧,不要到积水处和草丛中玩耍,以防意外伤害。

 

台风预警信号

  根据逼近时间和强度,台风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一)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含义: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二)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含义: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三)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含义:12小时内可能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四)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含义: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发布后,进入特别紧急防风状态,建议停业、停课(除特殊行业),人员应尽可能呆在防风安全的地方,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李剑桥 张海峰 整理)

Ⅰ级应急响应

  在我省,防汛抗旱方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为Ⅰ级应急响应:
  (1)黄河花园口发生10000立方米每秒以上洪水或运用东平湖分洪;
  (2)主要河湖发生超标准洪水或决口;
  (3)某设区的市发生特大洪涝灾害或数市同时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4)大中型水库垮坝或数座大型水库同时出现重大险情;
  (5)我省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6)某设区的市发生特大干旱或数市同时发生严重干旱;
  (7)某座大型城市或数座中型城市同时发生极度干旱。
  防汛抗旱方面的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包括:
  (1)省防指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省长主持会商,有关省领导、省防指成员、省直有关部门参加,作出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同时将情况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防总,并提请省委常委会听取汇报并作出部署。省政府视情况组成前线指挥部,现场组织指挥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省防指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按照权限做好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督导组、专家组赴一线进行技术指导。省防指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根据需要随时在省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滚动发布汛(旱)情,报导汛(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早措施。财政厅及时为抢险救灾提供应急资金。省防办为灾区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铁路、交通、民航部门为防汛抗旱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民政部门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生厅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省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相关设区的市防汛指挥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力。由设区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有关责任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设区的市防指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相关设区的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情况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省防指。设区的市防汛指挥机构在市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汛(旱)情通报;民政部门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相关设区的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李剑桥 张海峰 整理)

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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