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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一线全面禁止露天烧烤 最高罚款200元

2012-06-28 07:47:00     作者: 赵健鹏    来源: 青岛早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露天烧烤 通告 全面禁止 海滨 城管执法
[提要] “禁烤区”在沿海旅游区  《通告》中详细明确了严禁露天烧烤的海滨沿线区域,在此区域内的海滨沿线,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包括休闲烧烤、经营性烧烤的露天烧烤。

沿海一线全面禁止露天烧烤 最高罚款200元

沿海一线全面禁止露天烧烤 最高罚款200元

  昨日,记者从青岛市城管执法局了解到,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 《关于禁止在海滨沿线露天烧烤的通告》,明确了海滨沿线露天烧烤的管制区域、管理主体和管理责任,避免了以往因管理责任不清而出现的管理空白,为今后清理整治海滨露天烧烤奠定了基础。

  “禁烤区”在沿海旅游区

  《通告》中详细明确了严禁露天烧烤的海滨沿线区域,在此区域内的海滨沿线,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包括休闲烧烤、经营性烧烤的露天烧烤。严禁露天烧烤的区域包括:前海一线的贵州路-太平路-文登路-香港西路-香港中路-香港东路-崂山路-崂山风景区收费站一线,朝向滨海一侧至海岸低潮线的区域;崂山区的仰口湾海滩;黄岛区的金沙滩景区和银沙滩景区等区域。据介绍,《通告》对海滨沿线禁止露天烧烤的区域做出严格规定,而区域外的海滨即便露天烧烤,也要参照我市其他法规,不能扰民和污染环境。

  沙滩烧烤最高可罚200元

  根据规定,海滨沿线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的管理单位负责对区域内的露天烧烤行为实施责任化管理,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及时劝阻、制止露天烧烤行为,对管理无效的,可向相关执法部门报告。各区将成立由城管执法、环保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对区域管理部门劝阻无效的露天烧烤当事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查处。其中,对破坏市容环境秩序、污染大气环境的,由城管执法、环保部门责令改正;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民发现在 “禁烤”区域露天烧烤现象,可向城管执法和环保部门举报,执法部门可对当事人给予最高200元罚款。 (记者 赵健鹏 通讯员张君 摄影报道)

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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