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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条听证会意见被采纳,基础电量每月提高20度

2012-06-27 19:18:00     作者: 王磊 见习记者 姜晖    来源: 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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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27日下午4时,省物价局发布阶梯电价试行方案,有6条听证会的意见被采纳,其中包括将一档电量由原来方案中的190度提高到210度,考虑季节性因素将试行阶梯电价电量计算周期由月改为年等。另外,建议城乡分别设置分档电量和第一档电量下面加设优惠档等意见未被采纳。

    大众网济南6月27日讯记者 王磊 见习记者 姜晖)27日下午4时,省物价局发布阶梯电价试行方案,有6条听证会的意见被采纳,其中包括将一档电量由原来方案中的190度提高到210度,考虑季节性因素将试行阶梯电价电量计算周期由月改为年等。另外,建议城乡分别设置分档电量和第一档电量下面加设优惠档等意见未被采纳。

    基础电量每月提高20度 计算周期由“月”改为“年”

    5月11日,在济南召开了山东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26名听证会参加人对《山东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方案》充分发表了意见。在今天公布的最终试行方案中,有8条听证会建议被采纳。
    其中,包括采纳了适当提高基础电量或者降低加价标准的意见,将一档电量由方案一的190度提高到210度,二档电量由方案一的300度、方案二的350度提高到400度,二档电量加价标准由方案二的0.08元降为0.05元。省物价局认为,这样调整可以更好地兼顾不同收入水平居民的承受能力,保障大多数居民用电价格的基本稳定。
    同时,采纳设置分档电量应当考虑季节性因素的意见,将试行阶梯电价电量计算周期由月改为年。“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按电力公司抄表周期正常缴纳电费,年用电量2520度及以下执行现行电价标准,为每度0.5469元;2520-4800度部分执行第二档电量加价标准,为每度0.5969元;超过4800度部分执行第三档电量加价标准,为每度0.8469元。使用量控式卡表与电力公司结算的居民用户,以年度购电量执行上述标准。

    设立2年过渡期 困难户每月免费15度电

    另外,在试行办法中,采纳设立过渡期、应可动态调整的意见。阶梯电价试行期2年,2年后将根据试行情况以及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状况等进行完善。
    同时,采纳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执行最大免费电量基数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要求,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实施10-15度的免费电量,我省按最高标准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最高每月每户15度的免费用电基数。

    设优惠档、城乡电价区别对待的建议未采纳

  对于不采纳城乡分别设置分档电量的意见,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取消城乡歧视性价格政策,是包括物价工作在内,各项工作努力的方向。目前,我省包括居民生活用电在内的各类用电价格均是城乡同价,其它省(市)也没有城乡分别设置分档电量的先例。
  同时,对于不采纳在第一档电量下面加设优惠档的意见,物价局认为《指导意见》要求,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按照满足基本用电需求、正常合理用电需求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划分为三档,一档电价维持现行水平不变。我省严格执行了上述规定。
    此外,提高免费电量基数的意见也未被采纳。

山东试行三档阶梯电价,全年基础电量2520度

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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