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0 07:27:00 我要评论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每个入口处都有警察守卫。
半岛都市报6月19日讯 6月19日上午9时,备受岛城市民关注的“聂磊涉黑案”二审在胶州市法院法庭内正式开庭。二审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19日的开庭进行了一天,法庭对聂磊等上诉人提出异议的事实和证据等进行了法庭调查。据悉,这次审理预计还将在6月20日审理半天时间。
6月19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胶州市法院对聂磊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组织卖淫、开设赌场、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妨害公务、非法买卖枪支、非法持有枪支、窝藏案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二审开庭审理过程中,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主要围绕一审判决认定的被告人聂磊有关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以及被告人聂磊及其辩护人对一审判决认定的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组织卖淫罪有异议的事实、证据部分进行了法庭审理。庭审中,控辩双方就上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法律适用有争议的部分,进行了充分辩论。当天,社会各界群众及部分被告人亲属参加了旁听。
记者了解到,二审中的上诉人包括聂磊、姜元、李岩等多名骨干人员。
此外,按照有关规定,二审法院还对原审判决认定的上述罪行以外的其他罪行,通过审阅案卷、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以不开庭的方式进行了审理。(本报记者)
现场 安保程度堪比一审
19日早上,胶州有轻雾。记者上午8时30分赶到胶州法院的时候,发现这次开庭审理的安保程度,如一审一样警备森严。记者发现,位于法院两侧的两条平行的道路,西侧泉州路、东侧潮州路已实施交通管制。泉州路东侧实行交通管制暂时封闭,潮州路开辟了一半车道,特设了律师及家属停车区。
在法院门前的空地上,记者看到,安保人员用警戒线将胶州法院围了一圈,设置出第一道防线,警察、特勤人员定位设岗,只留下法院门前东西小路两个出入口,而每个出入口均设有一辆移动治安检查站,检查站的警员对进入法院的人员、车辆都一一进行盘查,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入内。记者细数了一下,这第一道防线大约配备20辆警车、50名警员。
胶州法院坐北朝南,法院的正门是第二道防线。在第二道防线上,有两名持枪的武警在此守卫,配合警察对进出人员进一步核查。若是能过这两道防线,与一审开庭时一样,还要经过法院大楼门口的第三道防线,执勤人员会对进入法庭人员的随身物品进行核查。
附近一家餐饮店的服务员告诉记者:“今天早上6点就看到警察拉起了警戒线,上午8点来了约10辆警车,夹着一辆大客车,客车上的人下来的时候,前后的移动检查车上有武警持枪警备。”
李岩的律师希望二审轻判
聂磊涉黑案,二审的上诉人不仅有聂磊,还有骨干成员姜元、李岩等多名人员。一审判决中,青岛中院判决:聂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姜元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5000万元;李岩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6月19日中午休庭期间,记者采访从法庭出来的上诉人律师。其中,李岩的辩护律师先向记者回顾了聂磊出庭的情景:聂磊到庭时,控辩双方主要对聂磊有关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质证发问,之后聂磊就被带下法庭,然后其他上诉人被带上法庭。
李岩的律师表示,他认为一审法院对李岩的量刑过重,他的辩护意见是将无期改为有期。
此外,记者联系聂磊一审时的辩护律师北京律师钱列阳,对方表示他已不是聂磊的二审律师。
回顾
“聂磊团伙”背负两人命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1995年起,被告人聂磊以狱友、邻居、亲戚等关系,先后纠集姜元、卢建强、史殿霖、王群力等人成立青岛群力置业有限公司等开发房地产,在青岛市开办红星游乐城、福满多娱乐城等游戏、赌博场所,聚敛了大量财富。1998年后,被告人聂磊等为维护组织利益,扩张势力范围,吸纳、招募部分社会闲散人员、劳改劳教人员进入开办的实体,逐步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
聂磊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为取得经济支撑,先后成立全濠实业有限公司,开发、购置如意大厦、明珠花园等多处房地产,攫取了巨额经济利益;开设新艺城夜总会,组织妇女异性陪侍、卖淫,非法经营夜总会获利数千万元;开设地下赌场,牟取暴利;成立暴力团伙,大肆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组织提供暴力保护。十多年来,被告人聂磊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40余起,致2人死亡、1人重伤、13人轻伤、8人轻微伤,非法买卖枪支1支,非法持有枪支13支。
一审宣判中,青岛市中院认定聂磊犯了十宗罪。包括:犯有组织 、领导黑社会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组织卖淫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妨害公务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窝藏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聂磊当庭表示“判得有点重了”,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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