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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小区车位只售不租将受罚 租赁有政府指导价

2012-05-03 07:05:00    作者:喻雯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新建小区 小区停车位 停车管理 停车泊位 建设单位
[提要] 济南地下停车位“只售不租”的现象将得到解决。据悉,济南将制定《济南市普通住宅小区共用车库内车位物业服务标准》,开展住宅小区停车管理规范整治活动。

  本报济南5月2日讯(记者 喻雯) 济南地下停车位“只售不租”的现象将得到解决。2日,记者从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五服务”活动动员大会上获悉,济南房管部门将牵头完成规范新建住宅区停车管理、落实停车泊位“可售可租”的任务。
  据悉,济南将制定《济南市普通住宅小区共用车库内车位物业服务标准》,开展住宅小区停车管理规范整治活动。 
  “现在小区因停车发生的矛盾纠纷普遍存在,地下车位‘只售不租’的现象尤为严重。”济南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副处长张卫东说,地下停车场的产权虽然归开发商所有,但《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
  基于此,济南房管部门牵头完成规范新建住宅区停车管理、落实停车泊位“可售可租”的任务,下一步将重点解决按规划未建、少建、挪作他用和只售不租四类问题。“建设单位如果出现了‘只售不租’的行为,相关部门可以对其进行处罚并加以规范。”张卫东说,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必要时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此外,张卫东说,济南房管局已同市物价局起草了《地下停车位租赁价格指导标准》,已报市政府审批。获批后,租用小区停车位将有政府指导价。

济南廉租户 有望集中迁户口
  2日,记者获悉,济南将建立住房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帮助已入住的廉租住户集中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据悉,在天和新居、天保新居等几大廉租房小区,因住户户口在原社区,部分廉租户的孩子无法实现就近上学,低保、居家养老等服务也受到影响。

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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