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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下月起免除基本殡葬费 节省费用超千元

2012-05-02 07:08:00    作者:陈之焕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殡葬费 殡葬服务 户籍 公共服务均等化 殡仪车
[提要] 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青岛市政府出台殡葬惠民政策意见,从6月1日起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按照规定,青岛市户籍的免费对象由经办人持公安部门出具的殡葬证,非青岛市户籍的免费对象由经办人持死亡证明等,到相应殡仪馆办理殡葬免费服务事宜。

  本报青岛5月1日讯(记者 陈之焕) 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青岛市政府出台殡葬惠民政策意见,从6月1日起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七类人群可享受免费殡葬,免费项目包括6项,节省费用1000余元。 
  政策规定,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对象包括七大类人群:具有青岛市户籍且在本市殡仪馆火化的城乡居民;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死亡并在相应殡仪馆火化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儿童;社会救助管理机构死亡的被救助人员;驻青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青岛市户籍学生;驻青部队现役军人、无青岛户籍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与驻青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在青岛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并办理暂住证或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公安部门经办处理的未知名尸体为免费对象。 
  基本殡葬服务免费项目主要包括,普通殡仪车遗体接运;车辆、遗体消毒;馆内遗体搬运;1天内遗体普通冷藏;环保型火化炉遗体火化、1年内金属全封闭架骨灰寄存。总计费用超过1000元。
  此次青岛市实施的免除居民基本殡葬费政策属全省首创。青岛市社会事务处处长郭可凰介绍,目前青岛市殡仪馆已在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以更好地实施基本殡葬免费服务。
  按照规定,青岛市户籍的免费对象由经办人持公安部门出具的殡葬证,非青岛市户籍的免费对象由经办人持死亡证明等,到相应殡仪馆办理殡葬免费服务事宜。 

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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