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28 07:06:00 我要评论
王亚男 来源:齐鲁晚报 本报淄博4月27日讯(见习记者 王亚男) 27日,苗圃等6名国内女星起诉淄博一家整形美容医院侵权案,在淄博市张店区法院开庭审理。6名女星的索赔金额超过100万元。
据了解,原告6名女星为苗圃、孟茜、董璇、张馨予、熊乃瑾、刘子璇,她们的诉讼均由北京庞标律师事务所代理,6名女星没有到庭。被告的整形美容医院也由代理律师到庭参加。
6位女星的代理律师朱晓磊介绍,2012年3月,苗圃在网上发现自己“被整容”。淄博这家整形美容医院在网站上将她的照片用作瘦脸、祛雀斑、雪肤脱毛等整形手术的宣传。另外朱晓磊律师调查后发现整形美容医院在其对外宣传刊物中,也擅自用了苗圃的大幅肖像作为医疗宣传刊物的封面。
苗圃等人认为她们作为公众人物,肖像也已具有相当的商业价值。而整形美容医院未经允许擅自将其照片用于商业网站的宣传,侵犯了她们的肖像权,某些宣传还对她们的名誉造成侵害。
整形美容医院的代理律师王健则辩称,6名女星所称的网站为张店的另一家同名的整形美容医院所有,而不归被告淄博这家美容整形医院所有。张店这家整形医院为个体私营,淄博的这家医院为有限公司,两个单位是不同的性质,不存在承继关系。王健律师认为6名女星的索赔数额偏高,他认为索赔数额应该综合考虑女星的知名度、网站的影响地域、影响范围等。
据介绍,这些女星的索赔数额项目均包括经济损失、精神损失费以及合理诉讼支出,总额达100余万元。其中孟茜的索赔数额最高,为20.5万元。刘子璇索赔数额最低,为11.2万元。朱晓磊介绍,不排除私下和解的可能性。
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