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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医患纠纷政府买单 第三方调解机制获认可

2012-04-08 08:58:00    作者:王福录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医患纠纷 调解协议 调解员 婴儿
[提要] 调解能够尽快达成,得益于医患双方对滨州医患调委会的信任。因为工作人员全部由政府聘用,经费由政府负担,医患调委会作为第三方独立运行,公平公正,由此赢得了医患双方的认可。

  □通讯员 李庆盛

  记 者 王福录 报道

  本报滨州讯 3月10日,滨州某医院,一位55岁女性患者,做“碘海醇”药物试验时因出现过敏抢救无效死亡。患者家属组织了50多人到医院讨说法。滨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闻讯,一方面安抚死者家属,另一方面与医院沟通,劝其给予适当补偿15万元,半天就达成了调解协议。

  调解能够尽快达成,得益于医患双方对滨州医患调委会的信任。

  滨州市近三年医患纠纷数量增多、处置难度增大,影响了社会治安和稳定。2011年11月19日,滨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医患纠纷调处中心揭牌成立,并从公安、司法、信访、卫生、教育等部门选聘了5位德高望重的老同志负责调处工作,同时建立医学评定和法律咨询两个专家库,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依法的调解宗旨,独立开展第三方调解,并实行免费咨询、免费受理、免费调解。自2012年开始,滨州将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正式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每年40万元;聘任人员补助按每月2500元发放,其余补助按绩效经考核后发放。

  因为工作人员全部由政府聘用,经费由政府负担,医患调委会作为第三方独立运行,公平公正,由此赢得了医患双方的认可。

  医调会刚成立就接手了一起长达一年未解决的纠纷。某专科医院,在接生过程中误伤婴儿面部造成2cm的疤痕。为此,婴儿家长提出巨额赔偿或到国外给婴儿美容的要求。调解员请两位美容专家一起到百里之外的患者家里去做伤情认定和解释工作,经过数十次调解,患者家长对调解员的真情和专家意见比较认同,最终与医院达成和解,获赔2.6万元。

  “有医患纠纷,找人民调解”,医患纠纷第三方调处机构创造了一个柔性的调解空间,在医患之间建立起了一个双向沟通的桥梁。截至今年3月,市医调会已受理医疗纠纷7起,其中达成调解协议6起,进入司法程序1起,接受咨询24起。

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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