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山东新闻

“出行难”拆掉BRT护栏能否保证行车安全

2012-04-05 07:37:00    作者:张子扬   来源:大众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BRT 行车安全 历山路 出行难 新路
[提要] 4月4日,记者在历山路南段看到,原有BRT车道两侧带有水泥墩子的护栏已经去掉,取而代之的黄色虚、实两条交通标线,标线中间安装有醒目的、夜晚可以反光的交通道钉。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王宗岩说,希望通过对历山路南段的综合改造,实现人车各行其道化解“出行难”。

  □ 本报记者 张子扬

  清明节的三天假期里,济南市历山路南段道路设施发生改变:原有BRT车道两侧带有水泥墩子的护栏被拆除,绿化带内四条机动车道的中心加装了一道带夜间反光灯条的护栏;路口的普通信号灯变成了醒目黄色灯框、安装有倒计时的信号灯。

  这段长约650米的道路被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定为交通改造的示范路段。为何要进行改造?改造后能否抑制频发的侧面相撞和追尾事故?又该如何保证BRT公交车优先通行、不被社会车辆“袭扰”?记者进行了采访。

  拆除护栏形成缓冲带

  自从历山路BRT通车,对于道路和交通设施的设置争议就一直不断。而不断发生的交通事故似乎在佐证着道路通行设施的不尽合理,其中最常见的侧面相撞和追尾事故多发生在变道口,而每次事故,都有BRT护栏被撕裂、车辆受损甚至人员受伤,交通也常常拥堵(本报曾多次进行报道)。即使在4月2日开始施工的当天上午,在颐正大厦西侧历山路上又发生了一起这样的事故。

  省城某媒体的刘阳先生就遭遇过事故,当时他驾驶别克车由南至北直行至山师体育场西侧时,被变道进来的轿车顶上护栏,导致别克轿车3个轮胎爆胎,损失惨重。刘阳从此再不敢走靠近护栏的道路。“一边是护栏,一边是有着高大树木的绿化带,感觉这条道非常狭窄,视线也受阻。”刘阳说,万一有车辆斜插进来,根本没处躲闪,只能往护栏上撞。

  4月4日,记者在历山路南段看到,原有BRT车道两侧带有水泥墩子的护栏已经去掉,取而代之的黄色虚、实两条交通标线,标线中间安装有醒目的、夜晚可以反光的交通道钉。同时,在两条BRT车道的中间加装了一道美观、带夜间反光灯条的护栏。

  “安全是出行的首要选择。”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曹凤阳说,针对市民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组织专门技术力量进行了认真调研。原来护栏的水泥底座有50厘米宽,既占地又危险;而拆除BRT车道两侧的护栏,就相当于给遭遇突发事件的车辆一个缓冲地带,可有效避免相撞事故的发生。而走上“新路”的刘阳也感觉视线确实比以前开阔了许多。

  双向电子抓拍力保BRT优先

  记者看到,护栏被拆除后,不时有社会车辆“撒欢”越过实心黄线,走上标识明确的BRT车道,行经的BRT二路和三路车有时要避让轿车。这种情况下,如何保证BRT优先通行权?

  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卢建昌说,在两条BRT车道中间设置新的隔离护栏主要是为了分离南北两个方向行驶的车辆,以避免车辆中途调头、行人乱穿马路的情况。而黄色实线和交通道钉是严格界定BRT车道的标识,在路段开始处还设置了醒目的交通警示标志,提醒其他车辆禁止驶入。驾驶员对这些应该能理解并执行。

  针对新出现的社会车辆占用公交车道的问题,卢建昌表示,交警部门将强化管理,借鉴公交专用道的管理模式,在BRT车道上方安装电子抓拍系统。记者了解到,目前历山路上已经安装了可以双向抓拍的电子抓拍系统,可实行全程监控和时时抓拍,已实现违进必抓,违法必究。卢建昌透露,对违法进入BRT车道的车辆将在媒体上进行实名曝光。对于特种车辆进入BRT车道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调查,对不是执行任务的车辆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并曝光,以保证BRT快速公交的优先通行权,让违法进入者付出相应的违法成本。

  各行其道促解“出行难”

  人车混行是当前我国交通状况的现实,这一模式下,机动车挤占行人道路导致交通拥堵成为治堵的难题。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王宗岩说,希望通过对历山路南段的综合改造,实现人车各行其道化解“出行难”。

  记者发现,在历山路两侧的人行道两头,许多黄色的柱状物“长”出来禁止机动车进入,以往随意停放的车辆不见了。在历山路与经十路交叉口人行道两端,还安装了美观的交通隔离护栏,以保证行人在人行道上正常通行。

  王宗岩认为,机动车尤其是私家车使用过度是造成当前交通拥堵的一个突出问题。很多人出于便捷的需要选择了私家车,而机动车的增长占用了其他出行方式的资源。这是一个恶性循环。如果秩序井然,公交优先能够得到落实,人们的出行方式将会发生很大变化。作为交通主管部门,应该提供一种公平的交通环境让行人和机动车资源各享、互不侵犯,如此,一个畅通和文明的交通氛围方可预期。

王云峰

editor

更多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fo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