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7 06:52:00 我要评论
徐洁 来源: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3月26日讯(记者 徐洁) 学校是否应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2011年12月,《国家校车安全条例》(简称《条例》)曾公开征求意见,4个月过去了,《条例》仍未正式出台。26日,济南有关教育人士认为,学校派随车人员的要求不现实。
26日,在济南市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上,市教育局副局长任泽焕说,平阴县校车试点方案正在论证,首批20辆校车最早将于4月上路运营,目前,20条校车线路已选定。但平阴县校车由哪个部门、以何种方式管理、运营,仍在考察论证中。《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某些标准存在争议也使得平阴校车方案迟迟难以出台。
《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学校应当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接送幼儿、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专用校车;幼儿、小学生上下学,随车照管人员应当与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校车停靠站点交接等。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以上规定曾引发热议。
“平阴校车方案中,学校是否派随车老师尚未确定。”济南市教育局副局长任泽焕说,如果派随车老师势必会加重老师的负担。
平阴县教体局局长李仲波亦表示,方案或许会考虑前期让老师随车管理照顾乘车学生,但老师工作压力本来就大,长此以往恐怕也“吃不消”。
无棣县是我省首个成立校车公司的地区。无棣县政府调研三室主任刘勇介绍,在无棣校车上,每车的随车人员由校车公司安排,学生下车后由每个学校的值班老师清点人数。此外,校车上安装了“校时通”电子打卡设备,学生上车打卡后,家长可收到平安短信。每条线路中,校车在固定站点停靠。
刘勇认为,随车服务人员由学校配备不合适,学校负有安全教育的责任,但老师没有精力随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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