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08 07:18:00 我要评论
寇润涛 来源:齐鲁晚报
◤泉城公园东门附近的老号海仙酒家规模较大。
▲中山公园曹州食府前停了一辆鲁O牌照的车。
本版文/片 本报记者 寇润涛 实习生 陈玮 陈茉 康莉
市区的大明湖新景区、泉城公园、百花公园、中山公园等都已实行免收门票,让这些公共休闲场所显得更加“亲民”。然而,在不知不觉间,越来越多的餐饮饭店已悄悄进驻公园。
公园里餐馆、会所酒味越来越浓,公园到底是在“以园养园”,还是在“与民争利”?记者近日对省城部分公园内开设的餐饮店进行了实地探访。
泉城公园:
不乏中高档饭店
2月29日,在泉城公园北门内,公园导游图上用汤匙和叉子的图示标出了7处餐厅、饭店的位置。记者在公园内一路寻找发现,除了部分食品便利店外,一些中高档饭店也散落分布在公园内。
在公园西北门不远处,一片小桥流水的园林景色中,一座二层玻璃建筑紧挨湖边。底层的门匾上写的是“荷塘月色”,这是一家中高档餐馆。虽然餐馆靠近娱乐设施区,但由于不是节假日,餐馆里的顾客并不多。
“东门附近还有‘鼎鼎香’和‘老号海仙酒家’,去这两家饭店吃饭的人很多。”公园内一名负责清洁的工作人员介绍说,这三家餐馆属于规模相对较大的,剩下的一些餐馆都比较小。
五龙潭公园:
常能闻到油烟味
餐馆建在公园里,又是临水而建,不少市民都怀疑餐馆对公园环境造成了污染。在五龙潭公园,虽然园区内没有开设餐馆,但是“公馆街六十六号院”餐馆紧挨着公园。
记者看到,该餐馆厨房的油烟管道出口正对着公园景区。正值中午用餐时间,每当有风吹过,公园里的游客多少都能闻到一股油烟味。来自河南的游客王军说:“公园内清澈的湖水及美丽的金鱼让游客看了心情十分舒畅,但周边饭店时不时飘来的油烟味,让人闻着难受。”
百花公园:
不少食客开车来
在百花公园,东门附近有一家“百花盛世商务酒店”,不少顾客来此就餐。2月29日,记者看到,透过该酒店外面的窗口,能看到的餐桌都坐满了顾客。虽然公园禁止车辆驶入,但是该酒店门前的空地上停放了不少车辆。
据这家酒店一名女工作人员说,该酒店是去年9月开始营业的,主要提供河豚、鱼翅、鲍鱼等高级菜品,包间分为188元/位和288元/位两档,生意非常红火。
“你看,我们中午的用餐位置全都满了,顾客要提前一星期订包间才能保证成功预订。”该工作人员拿着订座记录表对记者说。
千佛山景区:
私人会所高消费
除了越来越多的酒店,一些私人会所也在景区、公园悄然兴起。
在千佛山景区的地图上,只标有两处餐饮场所。2月28日上午,记者深入千佛山景区探访时发现,除了餐馆,一些不对外开放的会所也隐藏其中。
“在树林中若隐若现、具有古典韵味的那些房子,就是餐饮会所,但并不对外经营。”每天来此锻炼的市民冯大娘指着不远处一栋红瓦白墙的二层小楼说,这些地方外面看着不起眼,里面却装饰华丽、配置高档。每个会所都在行车道旁,并配有自己的停车点,便于停车。
随后,记者又来到一家名叫“绿景缘”的会所称想就餐,会所的李姓经理说:“如果自己吃的话,吃标准就不划算了,标准有298元或者398元一位。如果订房间,小房间需要提前一天预订,大房间得提前两三天预订,否则很难保证有空房间。”
除了上述公园外,大明湖景区、中山公园等也都存在公园内开设酒店的现象,这些酒店算起来有20余家。
市民声音:
应面向大众服务
在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公园、景区内适当地设立一些餐饮店可以满足游客的需要,是有必要的,但如果一味地建高档酒店甚至是私人会所,价格高得让普通人没法接受,就失去了服务大众的意义。
市民马先生表示,公园本来姓“公”,餐饮店也应该面向大众服务,如果人均消费二三十元,相信很多游客都能接受。但如果把消费价格定得非常高,就势必只能为少数人服务,成了少数人所独享的权利,公园岂不成了私人会所?
针对一些私人会所,已经在公园经营餐馆达六年之久的一名人士告诉记者,开在景区、公园内的私人会所多数都是面向部分利用公款吃喝的单位,平时客源不多,但到此类会所消费的顾客都出手阔绰,会所经常是“三天不开张,开张吃三天”。
代表建议:三大名胜内禁开餐饮店
早在济南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原人大代表王伯芝提交了一份标题为《关于规范旅游景点餐饮酒店管理的建议》的议案。如今,身为政协委员的王伯芝再次谈起这份议案时依然认为:“建议禁止在大明湖、千佛山和趵突泉内开设餐饮酒店。”
“十四届人大会议时,我是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的委员,因此对于公园景区建酒店的现象关注得较多。”王伯芝认为,近年来,在大明湖、千佛山、趵突泉开设的餐饮店较多,这给景区的接待提供了方便,减轻了其运营压力,但在消防、环保、文物保护等方面带来了许多隐患,对旅游的拉动作用也不大。
当时,济南市园林管理局曾对王伯芝的议案答复说:“目前,市属公园、景区均为差额补助事业单位,园区的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各项建设维修等经费来源绝大部分来自门票和经营收入。”
对此,园林部门认为,在公园、景区开设餐饮店,主要是从公园、景区的配套服务考虑,满足市民游园、休憩、餐饮等方面的需要;其次是减轻财政负担,增加公园、景区收入,减轻公园经济压力的需要。
据园林部门介绍,从济南市的经济发展及财力情况看,政府虽然每年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公园、景区的建设和维护,但远远维持不了公园正常的建设、管理和养护所需。多数公园还必须依靠经营收入,作为政府拨款不足的补充。
对此,王伯芝说:“公园的运营成本应该由市财政确保,实在不能禁止也应严格管理,对消防、污水污物、文物保护、人员车辆出入等方面严格管理。”
王伯芝告诉记者,目前很多地市级城市都相继出台了禁止在公园、景区开设酒店的相关规定,济南市作为省会城市,更应该尽早出台类似的规定。
王伯芝认为,大明湖、千佛山、趵突泉作为济南的标志性景区,是外地人认识济南的“脸面”,所以他建议三大名胜应该禁止开设餐饮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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