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28 06:55:00 我要评论
张璐 来源: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12月27日讯(记者 张璐)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杨焕彩27日称,今年我省房价调控目标已经实现。这意味着,今年我省各地房价涨幅均低于GDP增长幅度或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为控制房价过快增长,2月17日我省发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一季度结束前,我省各地依照上述通知要求,公布了本年度房价调控目标,基本以年度GDP增幅或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为上限。其中,济南确定2011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新建商品住房均价涨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根据年初济南两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这一目标被量化为:房价涨幅低于12%。
而青岛明确的调控目标则是,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涨幅将“明显低于”本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而2009年和2010年,青岛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分别为9.3%和11.8%。
27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杨焕彩在省政府召开的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经过一年来的调控,山东各地房价快速上涨态势被有效遏止,房价调控实现预定目标。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到11月份,济南和青岛两个城市的新建住宅价格,与去年相比涨幅分别为3.6%和3.7%。
依据上述数据与济青此前公布的房价调控目标分析,两地前11个月的新建住宅价格涨幅已经控制在调控目标之内。
由于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表示,未来一段时间内,房地产调控政策不会放松,楼市调查公司均预测,济青楼市降价范围将继续扩大,成交价格也将进一步回落。而这也预示着,12月份,济青两地房价环比将继续下滑,房价调控实现既定目标已无悬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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