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山东新闻

济南一男子因担保高利贷遭非法拘禁

2011-11-18 18:33:00    作者:韦辉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高利贷 拘禁 长清
[提要] 11月16日14时45分,济南市长清分局城关派出所迅速解救因担保高利贷、被非法拘禁长达45小时人员刘某。

  大众网济南11月18日讯记者 韦辉 通讯员 王华 )11月16日14时45分,济南市长清分局城关派出所迅速解救因担保高利贷、被非法拘禁长达45小时人员刘某。

    11月12日下午14:00时许,济南市长清区城关派出所接到王某报警称,其对象被人带走并被拘禁。接到报案后,根据报警人提供的信息,城关派出所迅速组织民警在长清区某酒吧内解救被拘禁人刘某,并迅速抓获三名非法拘禁人相某某、王某某、李某。

    经审查,2010年底,刘某帮朋友张某向相某某借款15000元,承诺一个月后归还。但一个月后,张某无钱还借款,为相某某打下24000元借款欠条,并承诺几天后还钱,但张某一直未还款,并失去联系。

    相某某为要到借款,找到王某,王某答应替张某还款,并向相某某打下60000元借条。为能拿到60000元钱,相某某伙同王某某、李某将刘某非法拘禁。

    城关派出所对此案连夜进行了审查,经报分局批准,依法将三名非法拘禁犯罪嫌疑人相某某(男,32岁,黑龙江省绥化市人)、王某某(男,35岁,辽宁省铁岭市人)、李某(男,24岁,山东省泰安市人)刑事拘留。

马震

editor

更多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fo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