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山东新闻

山东清理公路乱收费 收费站间距大于50公里

2011-10-26 07:16:00    作者:杨传忠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收费公路 方案 山东 专项清理 统贷统还 公路收费 京福高速
[提要] 随着我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公布完第一阶段的调查摸底情况,省政府日前批复下发了第二阶段《山东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根据方案,我省将调整撤并普通路桥收费站点,相邻收费站间距小于50公里的限期撤并。

  本报济南10月25日讯(记者 杨传忠 实习生 潘晴) 随着我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公布完第一阶段的调查摸底情况,省政府日前批复下发了第二阶段《山东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根据方案,我省将调整撤并普通路桥收费站点,相邻收费站间距小于50公里的限期撤并。

  根据最新下发的《山东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省政府要求相关地方政府及收费公路管理运营单位于11月30日前限期完成整改。

  《方案》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收费行为、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逐项整改,认真进行自查自纠。首先规范完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收费期限超过25年、转让政府还贷公路累计收费期限总和超过20年的经营性收费公路,由相关部门提出并形成统一意见,报请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清理方案。

  其次,妥善处理收费高速公路属性问题。对由于建设与管理、运营体制变更等原因,需要理顺关系的青银高速齐河至夏津段、京福高速山东段、潍莱高速及济南绕城东线等高速公路项目,按照“尊重历史、面向未来,协商解决、审慎处理”的原则,结合此次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彻底解决相关遗留问题。

  此外,进一步调整撤并普通路桥收费站点。对非封闭式收费公路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点的间距小于50公里的,限期调整收费站点位置或撤并相关收费站点,使收费站点间距标准符合规定要求。

  同时,《方案》第一次明确了我省收费公路清理中的配套政策措施,对批准撤销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站,债务余额纳入政府还贷公路统贷统还,人员安置由地方政府总负责。停止收费路段的养护、管理、安全等配套资金来源在取消的同时必须同步解决。

  针对不在政策取消之列,但社会反映的热点焦点收费公路项目及收费站点,将在依法评估的基础上,鼓励通过地方政府回购、经营企业贡献以及规范收费站点布局等方式妥善解决。

高娜

editor

更多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fo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