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山东新闻

枣庄检察院九部门明天做客大众网“对话”网友

2011-10-20 15:18:00    作者:尹玉涛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请问检察长 枣庄检察院 网友
[提要] 明天上午,大众网网络问政系列栏目——“请问检察长”将继续为广大网友开通。届时,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家珍将率领侦查监督处、公诉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处、预防处、案件管理中心等9个部门的负责同志做客大众网,就群众关心的问题与网友进行交流,并在线回答网友提问。

  大众网济南10月20日讯(记者 尹玉涛)明天上午,大众网网络问政系列栏目——“请问检察长”将继续为广大网友开通。届时,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家珍将率领侦查监督处、公诉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处、预防处、案件管理中心等9个部门的负责同志做客大众网,就群众关心的问题与网友进行交流,并在线回答网友提问。
    “请问检察长”栏目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与大众网联合举办,全省17市检察院检察长将陆续做客大众网,解答网友问题,畅谈检察工作。同时,大众论坛将与各市检察院“民生检察服务热线”联动,凡是网友在大众论坛发表的涉及检察工作的问题,工作人员将定期转给当地检察机关,处理后在论坛上做实名回应。之前,济南、青岛、淄博等三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均已率领多个部门负责人,与广大网友进行了热情交流和在线互动,社会反响十分热烈。
     据了解,枣庄市人民检察院1978年恢复重建,现座落于枣庄新城光明大道,下辖滕州、山亭、薛城、市中、峄城、台儿庄6个基层检察院,建有山东省检察官培训学院枣庄分院(暨枣庄颐正园)。全市共有690名检察干警,其中大学本科541人,研究生38人,博士2人。多年来,枣庄市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践行“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宗旨,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和队伍建设,检察工作整体推进、全面发展,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1990年以来,枣庄市院连续21年受到高检院、省院表彰。市院先后6次荣立集体二等功,10次荣立集体一等功,市院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滕州市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涌现出“全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傅延华等一批先模人物。市院和6个基层检察院全部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在2009年、2010年全省检察机关综合考核评比中,枣庄市院连续两年荣获B组第一名,受到省院记功表彰,全市检察工作实现了创先争优、科学发展、人民满意的奋斗目标。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省院国家森检察长和市委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给予肯定推广,赢得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明天上午,于家珍检察长将在线与广大网友就枣庄检察机关的建设发展情况、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情等进行互动交流,并率领9个部门负责人在线回答网友提问。欢迎广大网友跟帖提问(http://club.dzwww.com/viewthread.php?tid=25415456),提出问题,发表建议,我们期待您的参与。
    

高娜

editor

更多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fo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