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19 07:37:00 我要评论
刘红杰 来源:齐鲁晚报年底前,公共图书馆都将免费开放。(资料片)
本报济南10月18日讯(记者 刘红杰 通讯员 王海红 焦艺柯) 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省财政厅将筹资8000万元,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积极推进我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年底前全部免费开放。
根据政策,免费开放后,市级图书馆、文化馆每馆每年将获得不低于50万元补助,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每馆每年将获得不低于20万元补助。
按照文化部和财政部有关要求,我省从2011年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免费开放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据省财政厅教科文处介绍,为合理制定我省“三馆”免费开放财政补助标准,省财政厅对济宁、聊城、威海3市的6个县“三馆”免费开放情况进行了调研,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测算,提出了我省“三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经费补助标准与方案:市级图书馆、文化馆每馆每年不低于50万元,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每馆每年不低于20万元,乡镇综合文化站每站每年不低于5万元。
根据要求,2011年7月1日前,全省省、市两级和国家一级馆的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艺术)馆都将免费开放;2011年年底之前,其他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全部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
到2012年上半年,全省所有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艺术)馆、文化站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形成2个以上服务品牌。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