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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棣村民控村委会50年1万贱卖土地 乡政府拒受理

2011-10-11 07:58:00    作者:   来源:齐鲁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村民 村委会 开发年限 土地买卖 贱卖土地 乡政府
[提要] 2010年3月,滨州市无棣县西小王乡西小王村以建设棉花交易市场的名义,占了村民一百多亩土地,随后村委会将土地转卖给房产商,签了卖地50年的合同,而给村民的补贴一亩地总共就是1万元,这样一平均,一亩地每年200。而当村民向乡政府控诉的时候,乡政府却不予受理。

  齐鲁网10月10日讯 2010年3月,滨州市无棣县西小王乡西小王村以建设棉花交易市场的名义,占了村民一百多亩土地,随后村委会将土地转卖给房产商,签了卖地50年的合同,而给村民的补贴一亩地总共就是1万元,这样一平均,一亩地每年200。而当村民向乡政府控诉的时候,乡政府却不予受理。

  借口建棉花交易市场 村委会买下百亩土地

  在村民们的带领下,记者来到这处棉花交易市场。看到市场里冷冷清清,大部分土地长满了荒草。村民张建忠说,当时一亩地给一万块钱,总共是19年,一平均下来,相当于每年一亩地才500元。

  每亩地每年补偿500 村民称之前收入过2000

  村民张新柱家有6亩地,由于对每亩500多元的补偿费不满意,张新柱至今也没有与西小王村委会签订协议。可是,由于周围村民的土地被占用了,也影响了张新柱种地。"涝不能排水,旱没法浇灌"。 而且之前,他每亩地(年收入)能突破两千多块钱。

  村委会转手卖地50年 一亩地相当于补贴200

  虽然其他村民与村委会签订了协议,然而一年下来,村民发现市场里并没有多少商户,大部门土地被闲置。更令村民气愤的是,村里根本就是打着棉花市场的幌子,卖给盖楼的建楼基。而当初村里告诉他们是19年的征地协议,但之后,村里与开发商签订的协议书,开发年限却成了50年。

  50年没了地一年仅补200元 村民喊受骗

  按照这个算法,老百姓的地相当于一亩地才200元,村民们说,"就好像跟受骗一样啊,他现在弄着老百姓的土地,做土地买卖,卖给开发商,开发商又卖给个体户"。

  事实真像村民所说的那样吗,记者拨通了西小王乡国土所副所长贾振坤的电话。无棣县西小王乡国土所副所长贾振坤说,"这个事能批准嘛,他没办手续啊"。

  村民想诉讼还需村委盖公章 村委会与乡政府拒绝

  担心开发商在耕地上建楼,村民们想通过法律诉讼废除村委会与他们签订的协议。但是村民要想诉讼必须有村委会的盖章,然而西小王村委会的公章一直在乡政府里保管,村委会和乡政府拒绝给村民们盖章。

  为了要回这些耕地,村民们曾向西小王乡政府反映此事,西小王乡做出处理意见,认为村委会已与村民们签订租赁合同、兑付了补偿款,他们不予受理。

  国土局:没法立案调查

  随后,村民又将这些问题反映给了无棣县国土与资源局。无棣县国土局工作人员说,当时这个地面上没搞建设,没搞建设,"你又没提供村里签的这个协议咱没法给他立案调查。特别是他搞了建设以后,有这个物在这里,才给你立上案"。

  当记者问监察大队能不能管的时候,国土局工作人员说,"监察大队是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再一个对违法土地管理法的行为进行依法行政处罚的,咱职能主要是这两块"。

  律师解答:被征土地未经政府部门批准 合同无效

  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宾则表示,"村民和村委会签订的合同明确了征用这块土地用于搞市场建设,而我国的土地法规明确规定农用地转为非农用地建设的话必须要经过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而本案当中村民们被征用的土地是未经政府部门批准的,所以这个合同因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规,它是无效的"。

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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