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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年致人死亡 父亲租车去淄博抓回潜逃儿

2011-10-02 08:27:00    作者:刘鹏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致人死亡 租车 父亲 投案自首 派出所
[提要]  六年前,为了哥们儿义气,年仅17岁的马某和几名同伙将人打为重伤致死。案发后,马某逃跑,被列为网上逃犯。多年来,民警几次来到马某的老家梁山,对他的亲人开展亲情规劝,最终做通了马某父亲的工作。9月30日,马某的父亲租了一辆面包车将在淄博打工的儿子找了回来,亲手交到民警手中。据了解,自从今年6月开展“清网行动”以来,崂山警方已经抓获网上逃犯73名。

马某(中)被民警抓获归案。

  六年前,为了哥们儿义气,年仅17岁的马某和几名同伙将人打为重伤致死。案发后,马某逃跑,被列为网上逃犯。多年来,民警几次来到马某的老家梁山,对他的亲人开展亲情规劝,最终做通了马某父亲的工作。9月30日,马某的父亲租了一辆面包车将在淄博打工的儿子找了回来,亲手交到民警手中。据了解,自从今年6月开展“清网行动”以来,崂山警方已经抓获网上逃犯73名。

  2005年,当时只有17岁的马某在崂山中韩社区一个建筑工地上打工。有一天,他的工友刘某在和水泥时,不小心将泥浆溅到了行人李某身上。李某很生气,就和刘某吵了起来,并要求他赔偿100元。刘某虽然很不情愿,但还是如数赔了钱。就在李某走了不久,刘某越想越恼火,便召集马某等人跟了上去,想把钱要回来。几人手持刀、棍把李某堵在一条小胡同里,可李某就是不肯还钱,几人开始大打出手,导致李某受重伤,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刘某和其他同伙被抓获,只有马某逃跑了。

  “清网行动”开始后,几名民警专门负责对马某的亲人进行规劝。9月17日,民警再次来到梁山,两天内八次来到马某家中,但家里一直无人。9月20日,民警从村委和周围邻居处获悉,马某有两个舅舅,其中一个舅舅孙某就在附近的东村,民警决定先从孙某处下手。在讲明来意后,孙某立刻摇头摆手,“我不管,你们快走吧。”民警们见状开始拉家常缓和气氛,孙某也慢慢放松了警惕,一不留神说出马某有个表哥在当地公安局工作。

  获得这一信息后,民警们立刻赶到当地公安局,找到了马某的表哥崔某,崔某对追逃工作比较理解 ,表示愿意配合规劝马某投案自首,并当场联系上了马某的父亲。崔某和民警一起做马某父亲的工作,讲明了本次“清网行动”中有关投案自首的政策,且马某作案时不满18周岁,又是从犯,法律会酌情从轻处理。

  经过半个多小时的电话沟通,马某的父亲开始动摇了,称儿子现在正在淄博打工,他将马上动身将儿子找回来。9月30日,马某的父亲租来一辆面包车赶到淄博,在当地劳务市场找到了多年在逃的马某。当天下午,马某父亲和崔某把马某交到民警手中。目前,马某已被取保候审。文/图 记者 高丽 本报通讯员 车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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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扔下20元强“买”游客名表

  半岛都市报10月1日讯(记者刘鹏) 看上人家手上的瑞士名表,扔下20元强“买”下来,还附带了一枚金戒指当赠品 ,又瞅见人家的金项链不错 ,再掏出200元“买”了,于某做完这笔“稳赚”的买卖之后,一溜烟跑了。9月30日,潜逃三年后,于某来到登州路派出所投案自首。

  什么样的买卖最划算?恐怕就是低成本、高收入了,于某对这一点颇有心得。2009年8月23日晚10时许,从广西来青旅游的廖先生跑到登州路派出所报案,称他在啤酒街一家饭店门前吃饭时,一名男子走了过来,掏出20元钱给他,强行撸走了手上价值数千元的瑞士名表,顺带把手上的金戒指也抢走。拿走这两样东西后,对方还不算完,这次稍微大方点,又掏出了200元,把廖先生脖子上的金项链也摘走了,随后便逃离现场。

  接到报案后,登州路派出所针对该男子展开调查,得知作案男子姓于,黑龙江省富锦市人。在锁定嫌犯身份后,于某似乎也“人间蒸发”了,警方随即将其列为网上逃犯。

  今年9月6日,民警发现于某曾在李村出现过。9月20日,民警赶到于某的老家,希望他的家人能配合警方劝于某主动投案。9月30日上午,出逃三年的犯罪嫌疑人于某在其父亲的陪伴下,终于到登州路派出所投案自首。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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