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02 11:08:00 我要评论
刘小芳 来源:商报商报济南消息(记者 刘小芳)昨日,记者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日前,省物价局和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关于道路班车客运运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道路班车客运价格重新做了调整。按照规定,自9月1日起,全省各大车站的班车票价略有调整,其中省际线路价格没有发生变化,省内线路部分车次微调了价格,涨幅不是很大。
记者了解到,此次运价调整在指导思想上更加趋于放开价格,由原来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方式,转变为道路班车客运主要实行政府指导价。 按照之前的规定,春运、“五一”“十一”黄金周期间,允许道路运输企业在原运价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5%,新规将执行上限运价和上限票价的管理方式,企业可以在上限票价内自主制定具体执行票价,报经市级物价、交通部门备案后执行。
按山东省物价局最新通知,新规中我省将客车类型分为坐席客车和卧铺客车,其中坐席客车实行5级管理,分别是高三级、高二级、高一级、中级、普通级,运价分别是0.33元/人·公里,0.29元/人·公里,0.27元/人·公里,0.19元/人·公里,0.11元/人·公里;卧铺客车实行3级管理,分别是高级、中级、普通级,运价分别是0.32元/人·公里,0.24元/人·公里,0.18元/人·公里。新规参照了物价上涨等因素,按此测算标准,省内部分线路的运行价将会小幅上涨,但是省际线路则没有发生变化。据了解,目前威海、临沂、滨州长途客运站已经完成票价调整,其余省内各长途汽车站,也将在9月5日前,根据自身运管情况进行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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