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01 08:01:00 我要评论
杜文景 来源:大众日报本报济南讯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了解到,我省将建立并实施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季度监督检查制度。
据介绍,全省各地餐饮安全监管部门必须在每年春季、秋季开学之前对辖区内大学、高职高专、中学、小学、幼儿园食堂及用餐配送单位餐饮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例行检查,每年监督检查次数不得少于4次,重点检查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餐饮安全规章制度情况、餐饮安全责任落实、食品贮存和加工关键环节措施落实、食品添加剂管理、学生用餐留样等内容。各地餐饮安全监管部门必须划片包干,把每个学校食堂及用餐配送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到具体监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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